這叫大自然反撲嗎?
路蓋的已經很多了, 不需要跟自己過不去
溯溪這件事不在於有沒有立法明文禁止,
而是:"是否尊重生命"!
是否尊重自己的生命?
是否尊重女兒男友的生命?
是否尊重大自然的其他生命?
以為改裝過的四輪傳動車就天下無敵?!
以為不管溪流是否湍急,一定都能過?!
以為就坐在椅子上油門到底就能走到天涯海角?!
部分四輪傳動車的使用者就是這種心態,
對於他人的指責,
還找出一堆藉口來反駁!
把垃圾帶走就天下太平了?!
破壞一旦造成,
不是收收垃圾這種小動作就能彌補的.
這反應出:
1.自大
2.自私
3.不尊重生命.
所以,
今天這起悲劇,
我一點都不同情,
也不知如何同情.
颱風剛過就去溯溪?!
這不是"自大",不然會是什麼?!

w0301wu wrote:
颱風剛過就去溯溪?!
這不是"自大",不然會是什麼?!

個人覺得用"蠢"比較恰當
kevin3321 wrote:
岳父對女婿不爽的好招...(恕刪)

坦白講,我看到這則新聞的第一個反應也是如此啊
推你這一句
回歸正論,我無法認同『平時溯溪』『為溯溪而溯溪』,如果你是因為救難需要,那是不得已
蠻同意某位網友的說法:尊重。就是這兩個字而已。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