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車會頂到後面的人才不會管後車有沒裝那種東西因為他根本不會注意到吧裝了之後是讓這台車更容易被xxoo而已這車主停在那個車位還蠻適合的啊記得前一陣子政府才大力倡導前面不可以裝會導致行人安全的外加配件看來不開罰的話 一點用也沒有
舊有台灣省字樣的車牌並沒有在車牌上加印殘障標誌~只有新發無台灣省字樣的車牌才會在車牌上加印殘障標誌~故~領用舊有台灣省車牌之殘障車輛必須要在前擋內掛上殘障用車之辨識證~但樓主並沒有拍該車前擋內是否有無辨識證~所以沒有辦法證實此車是否為殘障用車~不過~車牌前裝那兩隻~不知用意為何~但是~裝那個東西真的是太危險了~
我想這篇的文章的重點可能是版主譴責大牌螺絲太長而不是非殘障者停車於殘障車位在小弟我的看法,如果是在大台北地區的路邊免費停車(無劃白色車格)是真的一位難求,有時真的車位如果太小,都是前嘟後嘟的嚕進去裝這種螺絲大多防止被前車用倒車檔頂到前保桿變形而非駕駛者停車時故意去A前車(想像一下路邊停車的正確方式,應該是車尾先進去車位內吧)至於您所說的撞到人,我想不論有沒有這種螺絲都會讓人受傷(一定車速下)只是內傷與外傷的程度罷了.....非筆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