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饒人處且饒人,況且地球是圓的,以後還會遇到。

就照下午的建議,寫張悔過書或和解書之類的,留身邊當作以後自保的工具,然後要他賠一付新的D牌手套就好。

這樣他也得到教訓了,你也沒損失。

很多人不知道竊盜是公訴罪,以為小東西沒關係被抓到賠錢就好,所以就去做了,還是不要留案底較好。
本人所言均為個人實際經驗或是個人見解,不一定正確,僅供參考
masao.tw wrote:
得饒人處且饒人,況且...(恕刪)


D牌手套 D牌手套 D牌手套 ....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不要當真,我開玩笑的!)
如果像是店家要求賠償100或1000倍確實可能構成恐嚇取財,但實務和學說上仍有不同見解,畢竟沒有用強暴脅迫的方式強迫他從是沒有義務的事情,從另外一個法理來看,還是給該行為人選擇機會,並沒有恐嚇或強迫之客觀態樣,當然,如果太超過的話,自然可能構成恐嚇取財,應該由個案推定。但反觀民法契約自由原則,在不過分的情況下(如賠償差不多價額的東西做為交換),只要雙方合意的情況,於法並無不可。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cashandcash wrote:
樓主千萬不要因為是同...(恕刪)

如果發現是情敵的話就一定要用這招啦!!!!


masao.tw wrote:
得饒人處且饒人,況且...(恕刪)

+1 !!

想要給他一個教訓又不把事情弄大
嗯...
應該只有這樣囉
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可以讓她哭的人, 因為真正值得讓她哭的那個人根本捨不得讓她哭。
dougmichelle2001 wrote:
D牌手套 D牌手...(恕刪)


貴校的水準果然非凡

有想出去玩跳樓的

有順手牽羊的

有恐嚇取財的
bigbadlove wrote:
貴校的水準果然非凡有...(恕刪)


讀到大學也有18歲了,人格早已形成,跟學校沒啥關係,再說台大畢業都能海撈7億了,你還對台灣大學生有何期待?

既然簽了和解書就是民事賠償,並非恐嚇取財,再說也不像大賣場那樣獅子大開口索賠100倍,因此沒你說的問題。
本人所言均為個人實際經驗或是個人見解,不一定正確,僅供參考
樓主可否 讓我們知道 後續處理情形嗎 對方態度如何
直接報警,讓他前途無"亮"吧
不然同上面說的,多找幾個人陪同去找他
亮出證據來,叫他寫悔過書,至於賠款事宜看你啦
免得後來他反咬你恐嚇,不過他可能先死= ="
但是得饒人處且饒人,怕對方屬於很衝那種
到頭來制裁到他也傷害到自己....
所以...報警吧...一切交給司法

小心變成恐嚇取財喔

尺度要拿捏一下

不然感覺就是趁機來敲詐的
YES!~
今天已經把監視器的小偷機車給拍下來,
請達人們幫我卻認一下小偷騎的車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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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 DX
因該沒看錯 從他的儀表版還有斜版 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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