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繫安全帶 安全氣囊撞死童

電子大頭 wrote:
我想請教一下安全氣囊...(恕刪)




基本上,只要有繫安全帶

坐姿正確,應該沒有問題的。




新車想要沒氣囊?

某暢銷品牌1.5轎車基本款....
rjchardljn wrote:
ps.該款車好像是頗新款SUBARU的車,...(恕刪)

小弟看新聞畫面看不出來是哪個廠牌的車子...
只看到方向盤中央有個"T"字樣的mark...
印象中福特車若是沒有繫安全帶...
安全氣囊遇到碰撞並不會作動...
可能是考量到人會被氣囊炸掛吧...
自從開車以來我就養成一上車就上安全帶
當初還未強制規定上路前座要上安全帶
但我本身學工程的
我知道安全帶的重要性
提供一些基本知識供參
當時速30km/hr時車子的動能相當於一層樓高的位能
也就是時速30km/hr撞上固定物如橋墩之類的
就相當於一層樓高3.2公尺自由落下的衝擊力
動能與速度平方成正比
當時速60km/hr時就相當於4層樓的位能
當時速90km/hr時就相當於9層樓的位能
當時速120km/hr時就相當於16層樓的位能
別認為省道七八十很慢就安全
那只是車子將人包覆與外界隔絕
讓人產生安全的假相
一上路還是要上安全帶
如果可以的話我連坐後座都儘可能上安全帶
另外副駕座的氣囊比駕駛座大很多
相對爆開的能量也大很多
真的要小心
hjfrank wrote:
我的車也沒有啊,開車...(恕刪)

依你所言很多東西都可以拿掉了!到今年個人開車八年了,從沒發生過任何
連意外擦撞都沒有(機車倒是被撞過幾次),去年還買了一台有ESP的車,家
裡另一台車也是這樣,但是除了沒全險外,駕駛、乘客險甚至連被酒駕影
響(指被酒駕的車撞)的險也保了,這樣看起來豈不是很呆?這些防護設備跟
保險都一樣,能可備而不用,因為沒有重來的機會,因為錯誤使用方法而怪罪
的話,那就本末倒置了。
rafale1979 wrote:
只看到方向盤中央有個"T"字樣的mark...(恕刪)

有個T...這樣應該如20樓大大所言,是現代的雙門Coupe.

偉柏 wrote:
風涼話?
沒錯...老實說我真的覺得是

誰替這小孩抱不平?只因倒楣投胎到這家庭?
我也覺得這孩子很可憐還沒享受的他璀璨的人生,但...事情都發生你能怎樣?


要是今天你是被氣囊炸死小孩的母親你會不說道理
事情過了就算了嗎?
還是會一輩子陰影揮之不去?
老實說我不是孩子的母親,你是嗎?
而如果你是的話,你會對因自己的過失而承受喪子之痛的另一半講大道理,講法條?
如果是的話....我輸了

正義魔人的冷言冷語?
不然你po這麼一大堆是什麼?

那法律規定是好玩還是僅供參考?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發生命案
檢察官相驗
這種狀況應該是不會當場收押
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這我也知道啦!我也是讀法律的,而且就算不是讀法律的也查查書也就知道了
不過我很好奇你在這裡烙這個法條的重點是?
我想這個肇事的父親也不會在乎那個刑期有多久
因自己的疏忽而害死自己最愛的孩子,他應該會比較想死


你也是只會說風良話..鬼話大道理的..說了這麼多屁話..也是對他們沒任何幫助!
說那麼多屁話不是要起死回生
是要警惕那些還沒出事的
這就是屁話的作用
有些車種,未繫安全帶,AIR BAG不會爆開
有些車種,座椅下方有感知器,若沒感應到有坐人,AIR BAG也不會爆開
有些車種,有副駕AIR BAG OFF的開關
以上都是為了預防這種粗心大意的事件

發生了這種事,還是令人遺憾.
但某些新聞報導的標題還真是令人不解
"安全氣囊爆開,導致人員傷亡?"
乍看之下好像是變成安全氣囊是殺人工具的意思
為什麼不寫明白一點"未繫安全帶,氣囊爆開,導致人員傷亡"
這樣寫,不是更好,順便達到提醒民眾的效果.

事情已經發生,還是可以看到一堆人坐前座抱小孩的,或讓小孩自己坐前座的.
也有讓小孩坐後座,但沒繫安全帶,還可以玩來玩去讓小朋友站在前雙座椅中間跟爸爸媽媽聊天的.
大家似乎沒有記取一點教訓.憾事只會一再發生.
大人和小孩都需要教育.
請各位業代們順便做做功德,在交車時再教育一下車主,車內各項安全設施的使用方法和須注意的事項.
多一點提醒,少一點眼淚.
rjchardljn wrote:
有個T...這樣應該...(恕刪)

哈...第一次看到新聞畫面時的直覺也是這台車...
只是那時看到個"T"字就被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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