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提告能成立 首先是因為事件本身就牽涉針對郭先生的直接性攻擊
但是這次坤成事件則是對飛行帽本身是否能夠當安全帽販售提出質疑
演變成坤成先在討論版上放話 然後鄉民鼓譟 坤成反告發文者的事件
這樣的情況除非是廠商財大氣粗 否則要提告證據都不見得站得住腳
所謂的法律 是保障基本權益 還有權利人士的令牌 不是拿來恐嚇人並且無限上綱的尚方寶劍
當然開版大自己有親戚從事法律相關行業 或許對於如何使這種立基點不明的事件提告成功有所方法
只是看在多數人的眼中 目前事件已經讓坤成形象受損
如果這次還特地去提告 是否為明智之舉?
當然撇開坤成控告的問題 有買這頂飛行帽的人已經可以去消費者基金會針對這次飛行帽在安全帽通路販售提出質疑
經營一家公司 與消費者的互動 不該只是不斷的將控告消費者的字句掛在嘴上
就看是坤成是否有證據證明對方是打手以及刻意抹黑
除非有明確的證據顯示是被抹黑 否則不論告消費者是否成功 都會為公司形象蒙塵
我想這樣的情形 可以參考某a品牌因為維修糾紛反告消費者事件在大陸引發的後遺症
目前大陸針對某a的順口溜已經越來越多了...
"愛惜生命 遠離某a"、"買某a是要坐牢的" 這些字句已經在大陸許多討論版延燒了
只是目前還沒告成 坤成已經發生類似的效應了...

rsv2 wrote:
仔細看了您的文章.....(恕刪)
那大家來挺吧!
如果路大被假扣押,無論廠商求償金額多少,我也願意出新台幣3000,作為路大反擔保金。
但請路大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求援。
http://www.laf.org.tw/tw/taiwan_map/tainan.php
法律扶助,乃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之人民,予以制度性之援助,以維護其憲法所保障之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
為落實人民憲法上訴訟權及平等權之保障,「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及「台灣人權促進會」三個團體於一九九八年間由林永頌律師及鄭文龍律師發起結盟,成立推動小組,集合律師張炳煌、鄭文玲、邱晃泉、朱瑞陽、林重宏、謝政達、學者吳志光教授、國策顧問黃文雄先生,及民間司改會前後兩位執行長王時思、林靜萍等專業人士每月定期集會,研討各國制度。
小弟絕非廠商派來的人,我也是站在路大這邊,希望這事能有個公平的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