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主當時的車速是103,估計那位E46車主應該超過120,凌晨在中山高內側開120雖然超速,但以台灣的交通現實考量其實頗常見,反而開103有點太慢,實在不宜佔用內側車道。
二、大多數飆車族還是會愛惜自己生命,如果樓主進到內側車道已超過五秒,相信那位車主再怎麼愛飆車,也不至於用玩命的方式駕駛;所以我猜當時情況是樓主認為自己的速度夠,在換車道前沒有注意內側車道後方那位疾駛而來的車主,然後逕自以103的速度切入內側車道,那位車主為了保命,在煞不住車又無法移往外車道的情況下,只能冒險從樓主的左側超車。
三、不幸中的大幸是雙方都有驚無險,希望樓主以後換車道時可以多注意後方的車輛動態(尤其夜晚有時不易判定對方車速),並記得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燈,換車道後若自己的車速不夠快(個人認為速限加10是留在內側車道行駛的最低速度),應該在超完車後馬上回到外線以達到利己利人,最後當然希望那位E46車主即使在深夜,也要小心突然切入內側車道的「慢速車」,以免晚了七天才回到家。
台灣的交通規則通常不實用(到斑馬線『每次』都會禮讓行人優先通過的請舉手),路上實際的叢林法則比較能保平安,若不知相關叢林法則,請多詢問計程車司機或資深老手。
平安就是福,大家共勉之。
心理醫師
只是,我真不明白我的駕駛習慣有什麼錯。該路段開過的人都知道,只有二線道,內側車道距離安全島真的只有大概一輛車的寬度,如果從內車道的左邊超車是正確的話,那我無話可說。
當時我已經變換車道至內車道,絕對超過10秒鐘,變換時根本沒有車,是該車以很快的速度前進並且逼近到我後方,而且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想要從我左側並非是車道的地方超車,外側車道有車我切不過去,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又或者在變換車道前打了方向燈,確認沒車的情形下切到了內線道行駛,時間超過10秒鐘,我這樣的情形變換車道哪裡是錯的?
來這邊確實有點想要抱怨的意思,只是有些文章發表者竟然還認為是我的錯,真的是無言以對。在台灣很多駕駛人的駕駛習慣的確不好,包括我在內有時也有違規,但是我絕對不會在那樣的情形,以及非屬於車道的地方超車,尤其是高速公路上,因為太罔顧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昀爸 wrote:
感謝大家的不予賜教。...(恕刪)
當時我已經變換車道至內車道,絕對超過10秒鐘,變換時根本沒有車,是該車以很快的速度前進並且逼近到我後方,而且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想要從我左側並非是車道的地方超車,外側車道有車我切不過去,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又或者在變換車道前打了方向燈,確認沒車的情形下切到了內線道行駛,時間超過10秒鐘,我這樣的情形變換車道哪裡是錯的?
兄台別生氣, 在台灣的馬路上其實是沒有什麼對錯是非的. 對也不對 不對也對
您提到當時應該如何應變的問題, 小弟還是一樣的建議: 抖擻精神, 加速迎戰, 把您胸中的不滿化為奔騰的引擎轉速, 盡情的奔放!
小弟認為這反而是最安全的開法, 就算是最終還是被E46超過, 您也能依稀看到對方駕駛露出讚賞的微笑,惺惺相惜的目光和高舉叫好的大拇指........
"承讓了!兄弟, 咱們後會有期"
而您也會閃動大燈為禮:
"感謝賜教! 來日再戰!"
深夜的首都高神話...現在才剛剛開始.....................(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