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文--給 一群不要命的人

Ducati_S2R wrote:
如果要用違規的數量來...(恕刪)


誤會了, 我沒以違規數量來討論路權,
籠統的違規兩個字, 跟路權一點關係都沒有,
甚至我也不認為誰的路權該回收.


rory1999 wrote:
誤會了, 我沒以違規...(恕刪)


ok..
抱歉..
Ducati_S2R wrote:
ok..抱歉.....(恕刪)


其實我不想預設立場,
我主要的意思是在271與277樓開始.
還不就是在網路上挑撥路權,

出來社會上平凡的普通人而以,

很平凡的幾十萬交通工具,講的很偉大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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