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違規迴轉 造成重機騎士喪命

小巫先生 wrote:
我很好奇很多人說沒超...(恕刪)


那在路上一樣速限40 為什麼有人買法拉力????一起開TOYATA就好了啊??
什麼鬼道理??
rstmeqft wrote:
汽車及機車都是時速八九十下,汽車不顧後方,違規迴轉。那汽車駕駛該死。
但汽車時速二三十,機車時速八九十下,或許機車也要擔些責任。
當然黃線不可迴轉主因,機車速度過快也算次因。
故希望此文能讓許多的重機愛好者了解"永遠是肉包鐵"。不要讓別人的白目,造成自已家人的遺憾。


大家要有信心,現在的肇事鑑定是以絕對路權第一優先,超速是違規,但不是肇事因素。
現在很多肇事鑑定的判決多是:甲方100%肇責 vs 乙方涉嫌超速違規,但無肇事因素。
再次強調:超速違規不一定是肇事因素,但是這並不是鼓勵大家超速

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害人害己,平安最重要。
露營雜記:snowpeakcamping.blogspot.com Bikes http://hd-fortyeight.blogspot.tw/
煙銅管 wrote:
發生車禍時,一定要告對方"故意殺人"罪
在考駕照之前大家都一定知道"汽機車不得於雙黃線道路迴轉"的規定
明知雙黃線不能迴轉駕駛人還故意迴轉,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是謂"故意"
所以告訴肇事人"故意殺人"罪應該是剛剛好而已!


這行不通的,只是出一口氣而已,
但是違背被害者或家屬的利益。

因為"故意殺人"的刑責, 保險不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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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hsin964 wrote:
因為"故意殺人"的刑責, 保險不予理賠。


所以只能用過失致死罪??

mspeed wrote:
所以只能用過失致死罪...(恕刪)


是的,
這是公訴罪,檢察官主動偵辦,受害者家屬不用提告,
即使和解也不能撤回告訴。
露營雜記:snowpeakcamping.blogspot.com Bikes http://hd-fortyeight.blogspot.tw/
johnnyboy0915 wrote:
唉......加藤大...(恕刪)

加藤大治郎是個厲害的車手
但卻太早走了
如果他還在 MOTO GP應該更精彩
追風RZX變身RZR計畫進行中
沒有用的啦 大家總在事故後 講一堆

其實 事故 每天 都在發生 只是 很多是 沒曝光的事件

10 幾年來 我身邊 走掉的 10來個了

這就是騎重機的不歸路 我看多了 所以也變得很僅慎小心

這就是台灣 自私的駕駛道德 所導至

只能自保了 ...
如果在後面的是時速80多的卡車看他敢不敢轉
k47823 wrote:
如果在後面的是時速8...(恕刪)

有些人是看後面是機車心裡認為你會讓,這種是還有在看的。
另外有些人是想轉就轉,根本不會注意周圍。
orea2007 wrote:
有些人是看後面是機車...(恕刪)


不看直接轉的真的很多....他想說他都出來一半你一定要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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