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逼車實錄(再次重申,內線為超車道請於超車完成後換回中線 否則像影片中被逼車後果自負)

kuendian wrote:
是的..正常行駛在內車道(也就是非低於速限10km/h的車輛)讓不讓後車是種禮儀.而不是後車強迫前車讓道
所以我才會說在這裡.
大家提倡的是內線道為超車道.超車後請切回中線.這是提倡一種禮儀.很好啊~我也讚成!!
但這是一種提倡禮儀的運動.結果反倒是一堆人認為這是必要(是必要也沒錯.那是指低於內車道速限規定的車輛.必須主動切回中線).並且認為合法行駛於內車道的車輛就是龜?這才是我覺得荒唐的地方!!

另外你說我會不會讓!!
我在更早前就回答了..我有注意到我會讓開.或許是後車閃燈.我才會注意到.跟上車流行駛才是重點.後車跟著我跑.而我又在最高速限上行駛.我當然不會認為你是在逼我讓道.我只會認為後車也是跟上車流在跑的


禮讓不是必要的?? 能做到而不做??

在捷運上 看到老人孕婦沒位子坐 是不是應該禮讓給他們?

我是會啦 因為公民與道德有教過


現在社會就是這樣 法律不罰不管的 自己就不去做

真的是唷 冷漠的社會

奇怪勒 歐美照理比我們還冷漠阿 怎麼別人做的到我們做不到
kuendian wrote:
我只是小弟!!
如紅字地方~~
不是我不回答~而是這是很根本的常識.為何不會有最高速限?
如果不會有最高速限.那高公局何必搞一個"最高速限"的名詞出來?
如果不需要最高速限.那為車商要在車子上裝上一個給駕駛參考用的時速錶?
那沒有最高速限.為何又會有最高速限的寬限值(正負10)>>>這就是給車商用的不知道嗎?

不是想不懂.而是這是大家應該早就知道的事情
難道法定110就是最高速限(當然字面解釋就是這樣)
那寬限值又拿來做什麼用的.給車商的錶用的.那車商的錶不是給駕駛參考的嗎?

不然怎麼我也在問.在車上.駕駛是用什麼來判斷自己的車速..怎麼不見有人回答?


還在那邊討論車速..... 你沒救了

今天某人開T牌車 在內線他開115 哇塞 維持最高速限呢~~

結果後面另外一台開A牌車 跟他在後面 奇怪勒

前面那傢伙怎麼只開105 還敢擋在內線

請問該如何認定 誰有維持在最高速限??

iamjkc wrote:
還在那邊討論車速.....(恕刪)

以 kXXXXXX為準,有沒有達到最高速限他說了算,他的眼睛和他的車最準....各位不要和他爭了,搞不好他還可以拿出一張檢驗合格的證書出來給大家看,這樣大家就會閉嘴了....
在高速公路上有A, B, C, D四車,這四輛車都維持相同速度,可是它們的表速為:

A: 時速110公里
B: 時速107公里
C: 時速113公里
D: 時速105公里

10%的誤差值對吧?可是誰的表速最準?

最後在路邊有一位警察拿著測速槍,測到的時速為106公里。因此這四輛車在內側車道都不合法。但好玩的是,A車卻說它是合法在內側車道行車的用路人,而D車在後面氣得直跳腳,說A車是龜車。

各車之間計較時速是很沒有意義的。只有警察那隻槍才有法律效力。
雖然法律上所訂「最高速限」要用路人遵守,但在實際達成施行上卻有一個模糊地帶,在執法時的10%寬限值是為此而生的,但測速槍測出時速112公里,在法律上也是超速,但實行上為微罪不罰。

最近不是有個對幼女強制性交被輕判或無罪的離譜判決?沒錯,這就是法律!

所以,一直死守法律的人,真的有時在別人眼中,不是受歡迎的人。
elac_chen wrote:
以 kXXXXXX為準,有沒有達到最高速限他說了算,他的眼睛和他的車最準....各位不要和他爭了,搞不好他還可以拿出一張檢驗合格的證書出來給大家看,這樣大家就會閉嘴了....


那可能要裝一個跑馬燈

上面寫"我已達到內線最高速限 請不要超我車 否則你將超速"


哈哈哈哈哈哈哈 抓超速原來這麼簡單
總之....被人閃大燈 就讓開不就好了
沒事佔據內側車道幹麻
不過台灣人駕駛道德低落
即使被閃大燈 吧喇叭
還是不讓路....
有的更沒品
自己龜在內側
閃他大燈 他還給我故意急煞
讓一讓 世界會更美好
平常高速公路就算了
雪隧千萬不要把車距拉太長
車距是要看你速度的...
速度只有60 還把車距拉到很長是怎樣
雪隧都會廣播 叫人家縮短行車間距
可是好像很少人去理他.
kuendian wrote:
不是想不懂.而是這是大家應該早就知道的事情
難道法定110就是最高速限(當然字面解釋就是這樣)
那寬限值又拿來做什麼用的.給車商的錶用的.那車商的錶不是給駕駛參考的嗎?
這邊觀念小弟覺得有問題..
法定當然有法律上認為的最高速限...
也的確就是警察測速器的 110km/h!!


但正因為你的車速表跟警察的不一樣!!
所以為了避免你明明認為自己只開在 100km/h 但卻已經超出了警察測出來 110km/h 這種狀況..
才會出現所謂 10km/h 這個寬容值!!
當然,如果你的車速表誤差太大,
您認為只開在 100km/h 但依舊超越了警察的 110km/h, 你還是會被開罰..
就算只有 1km/h, 照罰不誤!

所以您認為只要開在你車速表的 110~120 內都算是 "法定最高速限" 嗎??
還是請您定義一下您的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的意思???
既然法律都明文規定要用 "該路段容許的最高速限"...
那就表示是 "警察測速器的最高速限",
而不是每個人車上那個時速表的 110~120....

"使用最高速限行駛" 以及 "超越最高速限行駛" 的差別是很巨大的...
使用 = 等於 = 你必須使用固定不變的速度,而且是警察量出來的速率行駛.. <-- 這是沒有寬容值可言的
超越 = 大於 = 你只要不要超越警察量出來的上限即可 <-- 這才有寬容值可言

這麼簡單的國小數學, 大家應該都懂..
所以不用再去凹什麼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這件事了...

kuendian wrote:不然怎麼我也在問.在車上.駕駛是用什麼來判斷自己的車速..怎麼不見有人回答?...(恕刪)

上面已經很清楚地回答了...
yyy119 wrote:
(恕刪)...雪隧千萬不要把車距拉太長
車距是要看你速度的...
速度只有60 還把車距拉到很長是怎樣
雪隧都會廣播 叫人家縮短行車間距
可是好像很少人去理他.



是啊~我住中部,難得上北部體驗一下雪隧.....

結果遇到時速5,60佔住內側.....

這種就真的沒輒了.....

隧道內又不能叫他切出內線......

況且..............




他也沒違法................


kuendian wrote:
...(恕刪)那請問moody1973大大..你在車上是用什麼東西判斷你的車速在哪呢?
...(恕刪)


小弟我車上有
1.錶速 100
2.抬頭顯示器 104
3.車用gps 92
4.有時pda的衛星導也會開
只有停車時4個都指在0~~最準
當其中一個時速100時
四個都不會同一速度----最接近的是3 跟 4 相互誤差1 (我在前幾樓有說過了)
我在認為沒取締的路上我看gps 有取締時我看錶速
因為我覺得這四個都沒杯杯手上那準
那大大認為如果一般人看認為車上自認為準的速度儀器在最高速限就可以一直走內線了
那跟我一樣的車在限度100時
別車看錶速
我看gps
它在我前面我就會認為他龜在內線耶
kuendian wrote:
但這是一種提倡禮儀的運動.結果反倒是一堆人認為這是必要(是必要也沒錯.那是指低於內車道速限規定的車輛.必須主動切回中線).並且認為合法行駛於內車道的車輛就是龜?這才是我覺得荒唐的地方!!
...(恕刪)

大大:
提倡禮儀的運動,就是一種文明
為什麼坐公車、買電影票、..須要排票呢?
如果有人插隊,那排隊的人有何感想?輕者:有人在碎碎唸,重者:有人跳出來說請排隊或更激烈的後續.....
如果插隊的人說,政府哪一條法律說一定要排隊呢?插隊有罪嗎?
那你覺得呢有必要排隊嗎?要插隊的人去排隊荒唐嗎?

文明的社會就是有禮儀的地方
台灣30幾年前,有人在排隊的嗎?現今的社會,大部份都有排隊了,這不是很好嗎?
大大都說自己也會讓後車超車了,應該不會在意前車錶速是100後車101超速了吧
基本上我只看到白目在亂採煞車,這樣其實根本不用談龜車問題了~~

人家龜個車,就要人家的命,哪下次打個呵欠,哪又要怎麼樣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