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消失阿我一直都再阿大笑只是看你一直鬼打牆的跳針跳針跳針跳針我就懶的理你了大笑然後看你臉皮厚成這樣我實在也很想厚臉皮的說懶的請你了反正我本來就是說話不算話的網路酸民之一大笑而且說實在的跟其他人討論之後與其浪費錢請你吃飯我還不如把錢捐給慈善單位大笑-------------------------------------------可以喔我接受如果申訴通過你捐錢給慈善單位只要po上收據我可以不吃
ttf2008 wrote:我沒消失阿我一直都再...(恕刪) 說實在的我寧願捐5000給慈善機構甚至可以考慮外加長期認養一名國內兒童還比請你吃飯來的有意義還是那一句話只要你申訴的過我就把請你吃一周午餐改成"捐5000給慈善機構外加長期認養一名國內兒童"至於你申訴不過你要捐錢要灑錢要加碼或是要怎麼搞是你的事情跟我無關
在台北開車多年,也是花錢學法規,原來停車格有分"卸貨專用限停20分鐘" "貨車專用停車格" "限時停車格" "身障停車格....等等,如果停錯了,輕則繳違停罰單,重則拖吊處理,,,,,所以要停車前,即使是停車格也要先看看地上有沒有字和旁邊有沒有立桿子,不然很容易中招另外我很好奇為什麼許多人喜歡說人家取暖之類的,這件事情我相信版主不是第一個中招,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貼文上來可以讓更多人知道有這些問題可以提醒別人注意,救了多少人的荷包,應該感謝版主才是吧!
樓主很明顯的 見笑轉生氣!!現在變成針對網友搂~~~~~~~我要是你~~~ 我PO這種文早就自爆了!! (還好我臉皮薄~~這種文我根本不敢PO)你是被打臉~~臉皮越打越厚..長繭了是嗎?臉皮能厚到這種程度~~~~ 我實在現在的人~~~~~~~~ 退化到史前時代嗎??
ttf2008 wrote:我再強調一次,如果申訴沒過我會捐6000給慈善單位不知道有沒有網友要插花的 在下來插花好了.如果申訴沒過,小弟先寫信問台中市政府:詢問要捐多少錢,公路局才有經費把標線漆好?如果金額在100元內,小弟義不容辭就捐給台中市政府!如果超過100元,就來01汽車版發動慈善募款,讓台中的身障停車格的標示及標線能更清晰,身障朋友跟一般駕駛人的權益都能得到較多的保障,市容也更美好.
幫網友整理一下大致的問題明明有立告示牌(標誌),為什麼硬要凹地上沒畫(標線)?明明有告示牌,為什麼拍的照片卻故意忽略試圖欺騙網友?明明是自己疏忽引來的罰單,為什麼卻認定是紅單陷阱?所以樓主上路只看標線不看標誌?明明知道自己錯了,為什麼可以持續厚著臉皮對嗆?麻煩樓主針對上面回答不要只關注你的午餐
騎虎難下囉~~依照鄉民健忘的程度~~這很快就會被遺忘~不過我可以百分百告訴你~~這個申訴不會過~~不過你還是可以申訴~~只是你要有充分的理由跟事證~証明是政府明顯疏失~才會有機會申訴成功~要不然政府不會理你~因為政府沒空去幫你蒐證~~也沒空去那個停車位幫你看~~台中市政府知道這個地方有幾個殘障停車位~~因為畢竟殘障停車位少~好管理~~所以樓主第一步~~先去拍照~~引用法條~~附上理由書~~然後開始等~~我先替公益團體謝謝兩位~~
雅客山莊 wrote:樓主很明顯的 見笑...(恕刪) 樓主很有教養!用字遣持有在克制反而是有些人"不要臉"、"厚臉皮"甚至"智障"都出來了對照一開始護衛殘障車位的初意卻是顯露在汙辱身心障的同胞~是真心真意還是偽善?敝人看樓主的初意是認為市政府維護停車格不善應該申訴要求改進至於有人說台中市民都知道路邊停車格第一跟最後都是殘障車位確定!?是這樣!?怎麼我認識的台中市民大都不知道?我認為最該改進的依序是1.政府:劃線不清2.政府:放任殘障車牌未確實管理3.政府:應適時檢討殘障車位,車位是公共財,實際會去停放的身障車主其實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