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 wrote:不過我每天上下班,闖紅燈的、橫越馬路的、不打方向燈的,我每天都能見到看來,至少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對人性這麼沒信心至少我每天見這些人或車違規,也沒看他們怕被撞也沒見有車在一旁等機會就衝上去撞人的...(恕刪) 那是因為一般人預期撞到違規者還是要負一些責任,自然是會小心,此判例一出,以後恐怕就不一樣了。
bjc4100 wrote:那是因為一般人預期撞到違規者還是要負一些責任,自然是會小心,此判例一出,以後恐怕就不一樣了。) 哪會不一樣 別故意危言聳聽 說的很嚴重 說的好像以後 只要無肇責就會有人故意撞人有人突然衝出來撞到 無肇責案例海了去 這不是第1件 也不會是最後1件無冤無仇的 在"知道有人一定會衝出來"時 誰會故意撞人 就算知道無肇責 也惹一身腥大多都是 沒去預料注意那麼多的情況 突然發生 無法閃避反應 才會發生這種事有人說 那司機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他"該注意"到路旁有小孩 就"該注意"他會爆衝出來跟你說吧 除非有標示 注意孩童行人啥的 不然直行車 沒有規定一定要注意到路邊的所有人就算他漏注意了 也可能不屬於應注意未注意區段會鑑定屬於"應注意"區的 大多是於大馬路口 或有特地標示注意牌子的地方 那些地方才"必須"全心注意並不是所有地方都屬於要小心翼翼注意到任何人的路段 誰有那麼多的心力大部份都是屬於要靠自身遵守規定 而不是靠別人注意有注意到算你好運 沒注意到撞到也不能怪人要人在所有情況都要絕對注意到路邊行人 漏了一個都不行 那就是在刁難人 盯著螢幕誰都會說有小孩亂跑自己做實驗 開車回家後算算 記得幾個路邊行人的移動路徑的? 看紀錄器 漏一個打臉自己一下就行 天天都得臉腫
bjc4100 wrote:那是因為一般人預期...(恕刪) 74歲婦輪下亡 肇禍駕駛判無罪https://news.tvbs.com.tw/local/312236這類判例很久前就出來了,自從路口監視器變多以及幾乎車車都有行車記錄器,可以還原車禍現場,再加上各縣市事故鑑定中心的成立路權觀念已經慢慢漸漸養成,不再以死者為大了以前是因為車禍現場難以還原,加上死人不會說話,法官只俱備法學專業而不俱備車輛事故鑑定的專業又法官與社會經常同情死者家屬,所以判決上常會偏坦死者現在則是講路權的但不可否認,不是所有法官的素質都很好,所以有些判決可能還是會很離譜
sp006780 wrote:哪會不一樣 別故意...(恕刪) 您說的真得是太好了腦袋非常清楚的一個人很厲害我非常同意您說的我開車已算非常小心但往往都是行人違規我才會發現行人的存在不然行人如果守法好端端的,駕駛根本不會去多看行人的存在很多人真的嘴泡很會,實際上自己遇到又沒辦法,然後死不承認,厚臉皮那些人應該都嘗試在路上隨意穿越馬路吧,少一個也安靜一點
這樓很多網友,並不是在論對錯 才發言。小朋友的確犯錯,但是一定得死嗎?小朋友偶爾犯蠢很常見,明知故犯的人更多,我每天都會看到好幾次行人偷偷違規。老實說,台灣這種用路環境,有誰敢舉手說自己一輩子從來沒有偷偷違規過?有些地方,想走人行道都沒辦法。法律永遠是落後現實一步,永遠是補洞,不可能有完善的一天。台灣的道路規劃,很難做到人車完全分離。很多時候,是靠駕駛自覺防禦駕駛,不然只靠法律,台灣每天會死很多人。我看到的老駕駛,大部分在小路都開很慢,路邊有人,會自覺的離路人遠一點(靠近馬路中間)。我自己也遇過各種鬼之切入,騎士突然逼車或亂撇、視覺死角的鬼切、晚上無燈自行車鬼切+逆向、小孩鬼切闖馬路、老人近距離突然闖紅燈(我右轉的過程中)、路旁路人無預警變向(類似這次案例),我通通都有剎住(沒撞到)。遇到狀況的第一反應,就是剎車。不要去想什麼繞過去,不要去想愛車會不會壞,就是馬上急剎就對了。這樣即使萬一撞到人,對方還有機會活下來。鬼切 不等於 絕殺。三寶非常討厭,但是如果你把人撞死,你的人生也被搗亂了。防禦性駕駛,不是為了別人,是為自己。
https://www.facebook.com/108887732538742/posts/1912345475526283/還在台灣跟先進國家的差別說得好像新進國家路權第一不用禮讓有路權避著眼睛開輾過去就對了看看先進國家怎麼保障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