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是自卑?還是自我感覺良好?


tomplua wrote:
各派出所確實因為大...(恕刪)


現在的舉發數跟過去高峰期那5年比只有一半多一點點
跟那時候比現在舉發數可少了
CUFOX wrote:

臥底警察也是大家的...(恕刪)

你看過哪個臥底警察一天到晚上網說他又抓到幾個毒販、逮到幾個大哥了嗎?
檢舉魔人跟臥底警察類比也太自我抬高身價了。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你不是也長期窩在本版當鍵盤律師嗎!?
只會把法規條文複製貼上的99.9%先生!

你不是長期在本版的鍵盤法學專家嗎?

沒上過一天法學院,也能在網路上用鍵盤自栩很懂法律,
大嗆別人不懂的鍵盤法學專家?

法律條文只能複製轉貼,而不能像你一樣自己改寫,你懂嗎?
還想丟臉? 我就再成全你一次.

這位仁兄一面奚落別人不懂法律,另一方面又打臉自己而不自知.

"檢察官就能依職權判決"



看看上文,我第一時間就指出錯誤.

各位猜猜他在下文怎麼回應?
不是澄清,也不是修正,更不是承認錯誤. 怎麼做呢?


啞口無言,只能顧左右而言他,逃避回應.
持續奚落.


接下來呢? 看看他怎麼回應,不是正面回應,澄清,或者是承認錯誤.


而是自吹自擂地大吹 "法庭訴訟經驗"...

嗆別人不懂法律時,好積極. 自己自打嘴巴的錯誤呢?
啞口無言,只能顧左右而言他,沒有勇氣承認.


講這麼多,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不敢正面回應.

因為自己酸別人不懂法律,結果被打臉,自己拉不下臉來承認錯誤.
最後呢? 心不甘,情不願,改口了.


喔! 現在承認了,不過居然還說要 "簡單告訴我...",我一開始就指出你的錯誤,
你還要說是 "簡單告訴我...",好像是我原本不知道.

現在改口了,是"依職權起訴,不起訴...",而不是 "依職權判決".

"依職權起訴,不起訴" 與 "依職權判決",傻傻分不清,也沒有承認錯誤的勇氣.
這種人在網路上,在鍵盤後面自栩很懂法律,公開奚落別人不懂法律.


上你的免費司法課?

一句話簡單地說 "我口誤","我一時筆誤","我措辭有誤","我用字不精準"...
一句話就解決了,很難嗎?

口誤,筆誤,人人都有,沒什麼大不了.

你來回打了多少篇文,就是沒勇氣承認?

因為自栩很懂法律,還大吹 "法庭訴訟經驗",
才剛剛大嗆我不懂法律,結果立刻被我打臉,因此拉不下臉來承認嗎?
tansywen wrote:
你看過哪個臥底警察一天到晚上網說他又抓到幾個毒販、逮到幾個大哥了嗎?
檢舉魔人跟臥底警察類比也太自我抬高身價了。

要不要分享成果是個人自由,並不影響真實身分不該曝光的論點。

tansywen wrote:
公佈檢舉人有什麼好愚...(恕刪)

所以違規魔人要一併公布啊,
而不是只收到紅單,
這樣才公平不是

CUFOX wrote:
要不要分享成果是個人自由,並不影響真實身分不該曝光的論點。...(恕刪)

你見過哪個臥底警察在01分享抓犯人成果的?一個就好;
檢舉魔人既然po網自詡救命恩人,那不當面謝一下可以嗎?真的當自己是蝙蝠俠啊?
tansywen wrote:
你見過哪個臥底警察在01分享抓犯人成果的?

沒見過。

tansywen wrote:
檢舉魔人既然po網自詡救命恩人,那不當面謝一下可以嗎?

可以。
既然車牌放在公眾網路檢討不是隱私

那請檢舉魔人在這公佈自己車牌,讓大家仰慕答謝一下囉
請問
外國也有【民眾檢舉】這種制度嗎?
還是這是台灣特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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