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超速的人會檢討自己嗎

herblee wrote:
區分「法律授予使用權利」能使用那些道路空間,並不同於[應受到何種限制」此種無條件遵守義務,您卻認爲這是講X話?權利義務不分?不知道自己能使用那些道路空間?倒過來以為那些「遵守限制」就是路權?如何行車


還在講幹話啊?
你herblee幹話幾百篇了
是不是GIF連看都還沒看只會在那幹話連篇?
一路最高速限在高速公路中線違法了?
阻礙車流了?
阻礙到你herblee幫超速仔護航吧?
叫你別超速逼車你各種跳針
沒超速哪來的追上?哪來的逼車?
你又要跟我說v2-v1跟較慢車而非絕對車速了嗎?
所以你herblee講了滿口義務
但超速時候又變成不用看速限了只要看相對車速了?
herblee
Middle lane hogger不知道自己阻礙車流?科學論文報告了台灣國道,未達道路設計的最大容量Qmax之前就堵塞了?規定暫時利用那一個車道?不去?就要自選?財政紀律能動用準備金?這是寅吃卯糧
herblee wrote:
一再説依據法律授予的路權去行駛!路權由法律授予車道之使用權利,而您依據的GPS100根本就不是路權,而是一項限制義務!很簡單的邏輯,您要進某學校就讀,是看有沒有學籍,不是依據有沒有遵守校規?

一路行駛於中線且沒塞車
一路105速限內
我沒有路權沒有遵守義務嗎?
還在扯學校咧
你好好回答我"速限內+內線=沒有路權跟沒有遵守義務嗎"?
100就是跟你說當下車流正常
你herblee是哪個地方卡住了?
還是你家電腦沒法看GIF?
herblee
已經不知道列舉幾次設置規則85,處罰條例4,高管規則6,高管規則9,高管規則8-1-1的規定![其車道之使用]!高管規則8都有規定,如何說成「你好好回答我"速限內+內線=沒有路權跟沒有遵守義務嗎"?」
herblee wrote:
法規8-1-1明明白紙黑字規定了中線車道路權,永遠反邏輯不罰就好?不看法規完全依直覺在開車?毫無路權概念如此自豪?台灣國道當然會發生車流量未達道路設計的Qmax之前就提早壅堵,蓋再多車道都沒有用!

你看看你
你跟那棟樓一樣A
不看文一路蝦G掰回文
我一路100GPS沒停過就是沒塞車懂嗎?
herblee把GIF看一下好嗎?
我沒有影響到任何人
我還把外線留給慢速車
內線留給超車的
結果你還在說我沒路權
還跟我講啥提早壅堵啊?
我就問GIF這樣到底壅堵啥了?
herblee
塞車自行定義?我開的好好的都是F自由車流?不依法行車靠右去補滿右側無車空間?不知道佔用不是由法律分配指定排序的車道,將造成車流降等為S同步車流?
herblee大神真的有在開車嗎?
高速公路可以保持安全距離+GPS 100以上的車流
你是想像不出來還是根本不敢面對
只想不斷用車速跟路權無關來繼續跳針回文?

是你herblee問我幹嘛不去內線
我才回你有GPS100以上我就不會超車
所以不會去內線
結果你在那不斷跳針反邏輯、沒路權觀念、違法不自覺
你herblee到底在演哪一齣啊?

你是不是沒搞懂我高速公路幾乎不超速
會說幾乎是因為我超車會超速
我進去內線確實會踩到130左右
只要整條高速公路有100 GPS以上我就是一路都在中線不會換道
現實中只要避開塞車時段
確實9成都可以完成中線直達


herblee大神說不能占內線
herblee大神說不能占中線
herblee大神要不要貼個行車紀錄器讓我看看你都怎開
我想學習一下真正守法的好公民開法
herblee
「高速公路可以保持安全距離+GPS 100以上的車流」對不起,只有在每車道每公里少於18車才辦得到!不去補滿外車道無車空間?造成台灣國道獨有的「車群」且讓外車道空置,整體車流量下降,卻以為不會塞車?
herblee wrote:
跟著法規走?請依據8-1-1「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來行車,請注意,超越空氣並不稱為「超越前車」,沒有「超越前車」?不符法規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並無路權!

啥鬼???
所以你herblee現在是想說外線沒車中線不能走?
因為沒有車沒是超越空氣不是前車?
外線沒車一路中線最高速限違法的點就是因為外線沒車
我犯了占用中線herblee超車法嗎?

你herblee有跟警察或是法官討論過你的論點嗎?
為什麼你的交通規則跟交通法規跟我的不太一樣?
全世界的人都在睡你herblee獨醒?
herblee
8-1-1「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法規白紙黑字

按照這個邏輯
凌晨開高速公路是不是要不斷蛇行?
因為一路都是在超越空氣
又不能在同一路待太久
待太久會被嘴占用沒有路權
herblee
依照法規行車靠右,是外車道裝滿了,無車距不安全了,才 往左去換一個有車距的車道,並不稱為不斷蛇行?又不是高緯度國家會積雪,看不到路緣和路肩在那裏,外車道有雪邊界不明,才被迫走中線
herblee wrote:
拿一個無條件遵守車速限制的義務,完全不是路權,不是使用權利的東西GPS105?只能證明自己毫無路權概念,只坐實了權利和義務不分,拿無法指責「斷章取義」


你看看你
是不是還沒看文
只會持續跳針?
斷章取義就是你啊
不看文章
叫你看文章還說我強迫你

明明問為啥不去內線的人是你
我也回了有GPS100以上我不會超車
不會超車=不去內線
你解讀成啥我是沒法理解了
我從頭到尾都沒搞懂你herblee在演哪一齣
herblee
您的文章就是很自豪的自稱自己為middle lane hogger,按照您的說法卻被說成跳針?沒看文?斷章取義?
herblee wrote:
完全無視8-1-1白紙黑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用路人是要遵守交通規則,不依照規則適用罰則33-1-3「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處罰,不是經由反邏輯去倒述法條


我是不知道你herblee想講啥啦
我知道我開小客車有行駛中線的路權
如果當下我慢了那就乖乖去外線排隊
慢了過不久就會塞了
在怎麼會躲塞車時段也無法100%避免的
塞車時才要去外線會被一直被關門沒法下交流道
所以開始慢了我就先去外線做準備
10次有11次都被我猜中等等大塞

對我來說外線就是80以下
中線就是給小客車行駛用最高速限行駛
內線是超車道
我記得有張圖啦
我去翻一下你等等嘿

靠北 是我記錯
我以為圖是速限標示
結果是龜車開罰標準

你herblee等我一下嘿
小弟我第一次查詢法規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我走的都是100或是110
90以上之路段條件已達成

我行駛都超過100
所以應行駛於外側車道跟我無關

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這有點意思
如果用這段文看完
我是覺得他是說你原本就是在外側的
可以暫時利用內側超道超越你原先的外側前車
好比你外側前車在100速限路段只開70
你開75追上他後利用內側車道超越他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學長他們就是只能走外線
對他們來說可以暫時利用中線或內線超越前車
兩道的地方利用內線
三道的地方利用中線
這好像怪怪的?不是說雙道的地方學長不能去內線嗎?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講白話是只要不影響車流是可以在內側車道行駛但要保持最高速限

但這條會戳到你herblee的G點
herblee但書論文大戰起源就是這條

四、五、六就跟我無關不貼了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這有點意思喔
我看完怎覺得是已經塞車時小型車可以走內線?
他的意思是說塞車的時候
就沒有速度限制了
你要走內線、外線、中線都可以

救護車那個就不用多說了...
herblee wrote:
Middle lane hogger不知道自己阻礙車流?科學論文報告了台灣國道,未達道路設計的最大容量Qmax之前就堵塞了?規定暫時利用那一個車道?不去?就要自選?財政紀律那動用準備金?這是寅吃卯糧

你對這塊有啥不滿的話
就去走法律途徑請他修法或是執法
我可以很肯定的跟你說跟我一起一路中線到底的駕駛真的很多
且我們完全一路都是最高速限在跑
你要忽略這段文章不斷跳針說我們害大家塞車或是高公局還是法規不對就請便
反正你herblee一直都是不看文斷章取義到處亂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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