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代蝴蝶 wrote:
交通部原文:http...(恕刪)
別去討論媒體、台灣的媒體沒有一家可以做到完全專業
重點是這法令到底合理程度到哪裡
有原文就用原文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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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加強汽車裝置娛樂性顯示設備之使用管理,另增訂規定駕駛人駕駛汽車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非提供行車輔助功能之娛樂性顯示設備;而駕駛人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並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及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以維護行車安全。另為利民眾車輛加裝娛樂性顯示設備之規範,規則附件15並規定已領照使用中車輛如有加裝需要,其加裝之娛樂性顯示設備應與駐煞車或變速箱檔位連動,駐煞車未使用或變速箱檔位處於前進或後退檔位時,不得顯示,並自102年1月1日起,有加裝者並列為檢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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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
那現在整合式的顯示螢幕該怎麼辦?
一旦連動、那GPS也不能顯示了
除非還得做到能分別功能不同來進行不同的連動模式
DVD就關閉、GPS就開啟
另外稽查人員要怎麼去執行?
還有就是非駕駛座的顯示設備是否也在同一規範中?
我個人是不反對這種法令的建立
問題在於、既然要建立、就要確立所有細則是可行合理的
要不然不過是個爭論的話題而已
就如同媒體報導一樣
政府的法令立案應該也要專業才對
羽彥 wrote:
抱歉哦 我行徑中我也沒在看電視什麼的 但我承認我有用導航
不過我只覺得 之後我要花錢改裝連動我很不爽 你是業者哦?!
既然你自己都承認你在行進中使用導航這種世界各國都認為的危險駕駛,
那你被別人批評也只是剛好而已,
何必急著給別人戴業者的帽子,你知道這在國外早就是這樣了嗎?
轉移焦點並不能改變你危險駕駛的事實。
話說還是不斷看到一些人還在劈頭就罵政府,
實在是對台灣人這種好騙的樣子感到灰心,
難怪有政黨不管怎麼煽動族群衝突、消費台灣國際利益轉成自己利益還有4成死忠支持率,
因為台灣人實在太好騙了,已經到了不騙可惜的地步。
或許我該把發這種文的人列入可疑名單,看看這些人的發言是不是都別有用心誤導別人,
另外把劈頭罵政府的人列入好騙名單,以後看到這些人的文先降低可信度三成,太容易被誤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