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迴轉時出車禍了,請各位幫我看看(內文已更新)

大家都回答得好專業喔
借這討論串問一下,如下圖



藍色為A汽車,紅色為B機車,B在A的右前方同方向前進
抵達路口時(該路口無須二段式左轉)B車無預警左轉遭左後方A車撞上,綠色為撞擊點

A車認為B車不該這樣轉彎,肇責在B車
B車認為A車未注意路況撞上B車,肇責在A車,且B車機車騎士受傷,欲控告過失傷害要求賠償

兩方各說各話,請問各位大大這情形怎麼說?
十全大補男 wrote:
藍色為A汽車,紅色為B機車,B在A的右前方同方向前進
抵達路口時(該路口無須二段式左轉)B車無預警左轉遭左後方A車撞上,綠色為撞擊點

A車認為B車不該這樣轉彎,肇責在B車
B車認為A車未注意路況撞上B車,肇責在A車,且B車機車騎士受傷,欲控告過失傷害要求賠償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
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
心處左轉,並不得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B車明顯違規

A車要證明或說服鑑定委員或法官是猝不及防且無超速自然可以全身而退

爬文找到的文章:這是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的回覆唷。

例1.


例2.

問題:當四輪以上汽車,從最外側的路肩或機慢車優先道上直接迴轉,請問這樣的迴轉方式是否違規?附圖。

回答:台端您好:
有關您所陳指事項答復如下:
在您相片所提1和2虛線路段迴車,本局已經明確答覆過,有關汽車迴車規定,請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相關定行駛。感謝您對交通之關心,並祝健康順心。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啟 
.........................................................................
而106條文內容:現行條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民國 103 年 03 月 27 日修正)
第 106 條

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不得
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三、禁止左轉路段,不得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除設有專用迴車道者外,應繞圓環迴車。
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
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六、聯結車不得迴轉。

原文傳送門
.......................................................................
結論:警方的回答也算是在模糊地帶,因為法規是規定雙黃線不得迴轉,但沒規定雙黃線路口不得迴轉,但是內文卻符合樓主的問題:→→→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必須''無來往''車輛!!


此影片為國外行進中直接右轉,後車禮讓,卻被更旁邊的車道追撞,雖然根本案例不太相同,但有過之而無不及。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_Yos2AIS78
環保紅包 wrote:
妥善保存這個影片你的...(恕刪)


大推,本棟最中肯!

整棟樓看下來,我下巴都快掉下來了,樓主的開車方式是有問題沒錯,但是一堆人狂跳針拿錯誤的觀念來炮樓主,是一百步笑五十步喔!我看樓主在開樓文中的觀念,至少比三成的跳針網友來的好,這些人怎麼還好意思笑人家,還笑得好大聲?

1.拿雙黃線炮樓主的:這點是第二好笑的,樓主開樓文中都有標註,路口並無禁止左轉或迴轉標誌,可見觀念比這些人強好幾倍,我也懶得講了。只能說這些人都有當台灣記者的潛力。

2.說樓主這樣車行方向,變成闖紅燈的:好吧!你們是第一名,我已經想不出形容詞來讚美了,只能說你們能提出這種觀點,已經不只是有潛力了。

3.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的:雙向單線車道,加上同方向行車,雙方明明就是前後車關係,還在那邊跳針是怎樣?這個案子裡如果紀錄器車主撞上樓主,樓主輸面肯定比較大,但是一路逆向的機車,跟樓主比肇責會比較小嗎?另外,有兩樓說遇到跟樓主類似狀況,一個各50%肇責,另一個要負全責的,我斗膽問一下,兩位的案例中,是交通鑑定委員,調解委員會,還是法官的最終判決呢?

4.說應該等紅燈在迴轉的:確實等紅燈再作迴轉比較安全,這個我同意。但是這樣還是算闖紅燈違規,按交通規則來說,本來就應該綠燈時通行了。紅燈再開始迴轉,如果一樣不小心,被綠燈方向的來車撞到,那賠更大。雖然我也比較喜歡安全點的等紅燈再迴轉,在高雄開了20年車也都這樣開,但是一到台北,才第二天開車,這樣做馬上就被警察攔下來了,不過我自己很清楚是我違規,該被開單就認了。

5.未在內側車道作迴轉:這點確實就是樓主違規之處了,我想到了法庭,因為這一點,樓主會有肇責。而過失傷害只要有一點點肇責,樓主就難逃有罪判決了。但是實際上,我承認我在比較窄的路上,也會選擇先到外側等待,避免影響主線車流並且一次迴過減低風險。當然這時我知道我的路權比正常行車者還低,所以要等沒車在過。我反而比較瞧不起那些大剌剌卡在路中間等左轉/迴轉,讓雙向車流都被堵住的人。好吧!我承認我比較慣用的迴轉法也是違規,但安全無價,理由同上一點

確實樓主再迴轉的時機選擇,車行動向,外側迴轉,以及買車沒選配右邊方向燈這幾點上面,問題都不小,不過整棟樓一面倒的炮樓主,還搞出一堆莫名其妙的罪名(如上1,2,3點)反而對一路高速逆向騎乘的機車,幾乎沒有譴責聲音,還真證明了台灣是理盲而濫情的社會。
妞妞就是阿馬尼 wrote:
爬文找到的文章:這是...(恕刪)
例1.


題外話

台灣是不可能有例1.圖這種路段的
beastboy wrote:
找右邊的路繞回去,不然就是往前開,開到有迴轉標誌的路口,而不是為了自己省時間貪方便擋住整條馬路好不好!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嗎?


這也是個人才。除了一般橋下或地上道上面,有專用的迴轉道以外。能不能請哪位大大,給個"有迴轉標誌"的"路口"相片來瞧瞧?
=========================================================================
這個在正規交通號誌裡應該查不到的啦!不過我想了想,確實有些路口會有迴轉標誌(標線)的。自己先貼上來打自己臉了。
不過如果有人只在有這種標誌的路口才會迴轉,我是真的甘拜下風啦!





我以前就親眼看到前方一台車讓老先生過馬路
當時車子很多,也不知道是老先生是硬要過還是怎樣
後方車輛馬上從左邊超車,也是逆向
跟這次樓主的狀況很像
當然結果也是一樣....碰!

所以當前方車輛停下來時就一定有狀況
車開騎車都不要太有自信,多留意一下總比出事來的好

cruiser58478 wrote:
這也是個人才。除了一般橋下或地上道上面,有專用的迴轉道以外。能不能請哪位大大,給個"有迴轉標誌"的"路口"相片來瞧瞧?(恕刪)


哈哈哈~我還真查了雅虎圖片:迴轉標誌,意外發現這個↓


原文是ptt的內容→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396426746.A.D6D.html

妞妞就是阿馬尼 wrote:
哈哈哈~我還真查了雅...(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201114&p=1

ichiro86 wrote:
先感謝各位的回覆,我...(恕刪)


不用怕啦!有保險就出險,

沒保險就等上法院啦。

機車不一定贏啦!

加油!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