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認為警察的取締是有效的,雖然就像中原兄所說抓不勝抓但是不能否認,就雙北而言,打鳥燈,亂七八糟燈已經比往年少了許多至少我之前有私裝HID的朋友,十有五六都被開單了!!!至於目前車輛噪音規範來說,都只是規範"整車".....新車與使用中車輛那麼為何不對排氣管做出單獨的檢測??排氣管才是噪音的最大元兇就我知道台灣的機車改裝排氣管很多都是經不起檢驗的那麼將遊戲規則訂出來,是否可以使用公權力責令禁止在市面上流通其實您說的沒錯,規範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再精密的防火牆都會有漏洞但總不能因此而放棄治療吧!!!曾經聽過一句話,只有無能的政府才會用禁止來限制人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