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_depp wrote:
小七上大夜班啊.....(恕刪)
那現在還不多睡一點~~~跟鄉民認真什麼~~~
abq.tw wrote:
兩方要談水準均不夠格,一方私自使用一樓作為車庫出入口,沒有花錢變更申請,故沒有紅線,
abq.tw wrote:哪來可罰?變更除了要花錢還要花時間,還會連帶浪費一樓價值,一個是一樓建物VS一樓車庫,其中兩者誰具房地價值母需細說,另一方要停車的明看到車庫卻硬要停車,明顯就是吃定樓主你沒有變更,沒有紅線無法可罰
一堆私自使用車庫的當自己門口,又自行解釋擴大房地所有權範圍的,搞的好像買了一樓除了買到一樓車位還加送路邊自家專用停車格,等於2個車位,請求對方離開還是要和顏悅色,絕對不要搞的好像是你侵占我家的車位路權,沒有車庫紅線的,就是違法,只是建管單位沒有那個功夫到你家去拜訪,樓主你還要謝謝警察這樣消極的處理態度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