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長假車禍真詐財的犯罪
其來有自阿
絕對路權個

移動神主牌 名不虛傳
Johnny_depp wrote:都這麼多篇了,您還不願意正視被告的自承。還糾結在被告需要多少時間反應。
37.00 停止線前看到有騎士,目擊到且做出觀測,還要經過大腦分析推測,網狀線上的騎士狀態是靜止? 前進? 會不會煞停
37.99 停止線後撞擊
來請示範一下大約在37.xx 秒大腦要發出煞停的命令?
budinx wrote:
討論到這邊,我覺得最妙的是完全沒人在討論為什麼機車騎士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以致出車禍。按照各方說法,那個阿伯也完全沒採取任何迴避行動,而且他是闖紅燈的,更應該知道很危險要小心吧,怎麼搞得好像他是守法行車結果被撞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