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這新聞內容看來應該沒有,而這應該也是他被打的主因之一,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如果說打他的那些人該被無盡譴責各種道德批判,那這位長期以來趁夜深人靜出去拍照,只檢舉鄰居違規而掠過自家違規車的檢舉人兼受害人,他的行為就比那些被他檢舉的鄰居更有道德嗎?又該怎麼譴責!?
動手打人的當然也不對,受害人可以去報案提告,這也是他的權益!
在討論版上常看到有些檢舉人總是很愛強調"檢舉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的說法,甚至將這份權利當作生命在捍衛或看得比自己生命價值更重要,簡直視死如歸了,偏偏被打之後都不提告了,上次台中被砍布袋的也是,真是好奇怪的權利捍衛法XD
我個人衷心期盼看到檢舉人不再因為被打而上新聞,而是付出善行公開受獎感謝的一天趕快到來!
個人積分:175分
文章編號:70443068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