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_256_512 wrote:在高速公路開車的人,...(恕刪) 就沒超速阿沒超速卻遇到龜車占用超車道而且龜車使超車道無法正常使用研究數據證實超車道只作為超車使用降低超車事故等於占用超車道者間接影響提高超車事故
128_256_512 wrote:在高速公路開車的人,應該會很清楚當時自己的車速狀況,有沒有違規自己最清楚,用不著別人來認定。 無法用科學根據來說服人 就用玄學來開脫啦?你的情緒性邏輯完全無法站得住腳你知道警方開超速或龜速罰單也需要有科學儀器來證明的嗎?違規者可以跟警察說『有沒有違規自己最清楚,用不著別人來認定』是嗎?
樓主知不知道,新胎跟舊胎,兩者直徑會相差將近16mm在時速110時, 兩者誤差會將近3~5km/h同一台車同一輪胎,就可能產生3~5km/h的速度差如何能確保 是保持最高車速 110?109.8? 109.7? 未保持最高車速110.1?,110.2? 超速我只能說樓主要嘛 "未保持最高車速",要嘛"超速"保持最高車速? 屁啦!!
yjub1221 wrote:但是都開外側會引發另一個問題...台灣的交流道都太近而且平面道路的舒緩功能也不全,非常容易造成交流道堵塞延綿至外線車道... 你可能有點誤會我的意思了,我並不是說「即便遇到塞車也還是要走外線」其實當遇到你提到的「車流由匝道回堵至主車道」這種狀況時,理所當然是切換至中線,快速超越車陣。這跟「利用中線超外線的車輛」其實是一樣的道理。yjub1221 wrote:不管開哪線道,最好都要想辦法脫離車陣才能趨吉避凶...畢竟當緊急狀況發生時違不違規都不是主要的問題...在遇到需要違規時才能保證安全時,還是要違規的... 其實提倡車速分流,目的也是因為要盡快脫離你所提的車陣如果大家開在國道,都挑自己喜歡的車道走,沒有落實車速分流,造成各線的車速不一時,反而會造成更大的危險。
weaber wrote:去選立委修法啊...(恕刪) 現行的法規「不堵塞行車」以及「最高速限」這兩點,連高公局都講不清楚,更何況是立委諸公。為什麼要分享這些觀念?目的就是要讓更多人知道交通先進國家是如何運作的。越多人凝聚相同共識,才有可能促成法規往正常的方向去修改。否則一直關在自己島內,覺得全世界都這樣運作的,當然會有想法要改變的人就少了。
Dwing wrote:樓主知不知道,新胎跟...(恕刪) 什麼時代了還在討論時速表你愛開多快就可以開多快你自認是最高速限就是最高速限只要罰單來了有能力去繳就好了歡喜作 甘願受給大家參考一下每年有拾數萬張超速罰單再開快點 國庫還缺很大我們敬重所有出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