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機車族無耐的照片寫照,因此廢除禁行機車道,不濫畫,台灣的交通才有光明。


NewPower wrote:
再舉一張圖片為例,看有多離普啦!!!

雙向共四線道畫禁行機車道在台北縣、桃園縣…等都很常見,我也有工作,不可能將每縣市都照給各位看,老百姓還是要顧生活,總不能為了這些把自已拚死。

看看圖中之地上之字,這不能叫雙向共四線哦,只能叫雙向共兩線哦!!


拍謝, 版大, 努力拜讀中...
這圖是指 共四線 還是 共兩線 ?



繼續拜讀...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範例敘述錯誤,
紅圈處
已跨越分隔線,
這是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講得很有道德前,
先注意自己的圖有沒有畫錯,
好嗎?
高道德魔人NEWPOWER大。
2019 SUZUKI VITARA 1.4S AllGrip
putin456 wrote:
範例敘述錯誤,紅圈處...(恕刪)


拜託.....

這個還要加一條跨線駕駛耶

何為"跨線"?

就是跨過去~在左右兩邊都有

這依你的才智因該不會不理解吧?

既然兩邊都算有~鑽車的行為也因該還在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97 年 04 月 14 日 修正)
第 98 條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我喜歡研究車~
想反駁他人卻自曝其短.....
lingi567 wrote:
拜託.....

這個還要加一條跨線駕駛耶

何為"跨線"?

就是跨過去~在左右兩邊都有

這依你的才智因該不會不理解吧?

既然兩邊都算有~鑽車的行為也因該還在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民國 97 年 04 月 14 日 修正)
第 98 條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我也沒說他沒違規、沒鑽車,
不是嗎?
所謂的"敘述錯誤"是指"並非同車道超車",
而且如果引述你的規則,
那不是行進中都不能變換車道嚕?
那台車(汽車、機車)在行進中變換車道沒有"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帶賽的蛋 wrote:
想反駁他人卻自曝其短...(恕刪)


看到你的發言後...
你說的沒錯!

PS.我贊成樓主的"立意",
我亂了這麼久,
LINGI567大您應該不會不知道我針對的是樓主的哪個部份吧?
2019 SUZUKI VITARA 1.4S AllGrip
putin456 wrote:
那跨越雙白線也是要左...(恕刪)


沒違規?那就是有違規摟?

既然你認定有違規

那還有拿出來講的意義嗎?


至於我貼的法規~

交通部就是這樣寫的阿~

我也沒辦法阿~

我家又不是開交通部~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
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三、執行任務中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內外側車道均
可行駛。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我喜歡研究車~
唉..看那麻多人為了這種小事吵個不停

好拉我承認我都是鑽車啦

那現在是要殺了我嗎

我就是鑽呀
撞到了嗎請跟我的保險公司談吧(一年繳那麻多保費)

上法院喔請跟我律師談(一年那領那麻多顧問費)

要灣家嗎請跟我的小弟談(一年分那麻多錢)


我沒水準那又怎樣


我道德低落那又怎樣


那麻會打字去考公務員呀


去當民意代表呀

去選總統呀

只會躲在螢幕前面打屁有用嗎


如果你要到交通部舉白布條抗議
我一定挺你








NewPower wrote:
又學到一個小常識,您...(恕刪)



A. 駕照

持外國駕照者於法國居留可申請交換法國駕照(permis de conduire français):申請
人必須持有國際駕照及國際駕照公證之法文翻譯。法國駐外使館也提供相關資訊服
務。在法國居留超過一年以上者必須在第一年居留期限前申請正式的法國駕照。擁
有學生證的外國學生可使用其國家駕照(permis de conduire national)。在巴黎是由
la préfecture de police(地鐵Cité站)辦理;外省則屬省會之事務。

B. 速限

--高速公路:130km/h(雨天或有霧時110km/h)
--兩線道:110km/h(雨天或有霧時90km/h)
--國、省道:90km/h(雨天或有霧時80km/h)
--郊區:50km/h
--巴黎:環城大道80km/h;特定塞納河堤道路70km/h;一般道路50km/h;某特定限
速三十地區(Zone 30)

C. 安全要求

汽車及計程車無論前後座乘客皆須繫上安全帶。駕照以點數制扣減違規行為代表
之點數;當點數為0時,吊銷駕照。

資料來源:Centre d'Information et de documentation jeunesse(CIDJ)
我喜歡研究車~
lingi567 wrote:
沒違規?那就是有違規...(恕刪)


沒錯呀,
交通部是有錯,
我沒否認過吧?

有違規是沒錯,
有違規拿出來講沒意義,
我發文針對NEWPOWER不是針對你,
那你拿出來講有意義嗎?

我從頭到尾應該都沒有為違規的汽車辯護過吧?
有嗎?
我有講過汽車鑽車是合法的嗎?
有的話請您將我那把非法說合法得不齒文章告訴我。

我記得我一直以來的立場是:
NEWPOWER從來不會將自己的言論用來檢視他自己這個6年至少10萬里程,
並且也是加害者其中之一的人,
就這樣。
2019 SUZUKI VITARA 1.4S AllGrip
黑狐 wrote:
如果你要到交通部舉白布條抗議
我一定挺你


萬分同意,
但是這裡的人(包括開版的),
多數只會在這裡喊,
然後看看新聞願不願意撥出一下,
有實質作為的人,
除了重車前輩那些人以外,
幾乎是沒有。

大部分的還是電腦上喊一喊,
關機後卻又很HIGH的做著他們說"不齒的行為"的行為--鑽車。
2019 SUZUKI VITARA 1.4S AllG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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