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所以在說你們都把法律當作參考的 我們是把法律當參考啊,所以我們不敢說都有按照規定的速限、安全距離行車你在超車道,然後說安全車距越長越好? 你自己還不是只把法律當參考的?是你自己要說自己都合於規定,才會不斷被打臉不要在那邊跳針要人家檢舉你,有時候不罰不代表沒違規好嗎?
gtommmmm wrote:不要這麼說,有人是...(恕刪) 相信很多人都要看過 小說 漫畫或者電影這是一種 結界 絕對領域 的概念當許大師 開車上國道以後就本能性的會觸發在以許大師為中心一定的的範圍內 (雖然說是一定的範圍,但可能無限大)範圍內的 路人甲 酸民乙 警察丙 管你什麼阿貓阿狗GPS 測速器 經驗 距離 速度 法律 規則 道德 安全...等都是以許大師解釋的那一套為基準的當然最後還是要不免俗地來一下口號:【 跳針神教,戰無不勝,許大師,文成武德,千秋萬載,一統國道 !! 】
strayvet wrote:我們是把法律當...(恕刪) 越長越好是高公局說的(三)保持安全距離行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有足夠的時間來應變突發的狀況,千萬不可跟車太近。尤其天雨路滑或路面潮溼,濃霧、強風、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夜間行駛及行車於下坡路段、隧道內等特殊狀況,安全距離應適度的增加。為維護您及其他人的安全,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務必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frogghoul wrote:笑死了!要認錯怎麼...(恕刪) 又在跳針??所以講這麼多不是說有要提告網友? 還有丟去蘋果新聞? 還有高公局的回覆勒?不是說有要提告網友? 還有丟去蘋果新聞? 還有高公局的回覆勒?不是說有要提告網友? 還有丟去蘋果新聞? 還有高公局的回覆勒?結果勒??? 結果勒??? 結果勒???要不要貼一下報案的單據還是高公局的回覆來打臉一下這棟眾多的開車"沒保持安全距離"網民?? 還有要不要說一下黑單是哪招??
天呀……這麼簡單的常識 ,也可以撐那麼久??有錢領嗎??若三歲小孩,去溜滑梯,她想從滑梯前 爬斜坡上去,不想走後面的樓梯她竟回:拿出法條來。這是常識,不是法律樓主可向週遭開車的親友詢問,若還得不到答案,就請確定你還 生活 在台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