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峰 wrote:證明你也能將距離抓...(恕刪) 我在前面說過了,http://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105191#63911361再說了這跟我現在遇到的情形一樣嗎?
frogghoul wrote:越長越好是高公局說...(恕刪) 這段話是說有特殊情况時,安全距離加長以策安全,哪來的越長越好?你真的很喜歡找些法規來曲解然後制造對自己有利的說法說到底你就是没讓也不讓嘛所以跟在你的後面就是倒霉了因為我打算利用容許值缩短我的行車時間,却碰到一個“怎麼樣都不肯超速的人”,所以我要退開50m才能超車,超車完要再往前超越50m才能換車道再超另外一台中線的車也就是:閣下Kuga,A開頭的,白色的,前後100m不可以有車?這什麽鬼啊!?說明一下黑名單,可以嗎?
言峰 wrote:你自己看你自...(恕刪) 那你又知道我沒煞車嗎?你又知道我後面沒車嗎?他一直在減速欸!而我遇到的是明明就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後車自己不保持車距的,再說了疑似後面車主自己說錶速開到117km,限速100km你超速還覺得前面車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