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嗚,這篇竟然還在 樓主要遵守規則維持最大的安全度也沒錯只是他站在他解讀的規則制高點上,只要站住這個點,他就可以繼續的理所當然義無反顧地繼續這樣做,這是法律規則給他的保障...別人怎麼回事不重要,因為他已經站在制高點上,沒有跟隨他的都是違規....心態應該是如此吧...我猜....大概也是因為這樣才被大家呵呵呵的吧我一樣繳了錢上高速公路,為啥我就不能這樣開的大爺還真不少我會儘可能地遵守規則,但也懶得理別人有沒有遵守規則,除非對方的行為侵犯到我的權益,當我覺得有被侵犯就是去檢舉但更大的前提是,我盡可能地不會因為我的駕駛行為而讓其他用路人造成困擾所以,樓主不用來討拍拍,直接去檢舉,誰對誰錯波麗士大人的罰單說了算牌照拍不清,去換台行車記錄器先
代po文q685220表示:路段限速90Km…在16:29:40時,與前車無安全距離(時速100km超出速限),為何無安全距離的情況下還加速到103Km...https://youtu.be/LJLx5WoV6Qo
Manny being Manny wrote:代po文q68522...(恕刪) 這個我可以幫忙回答因為這個路段速限是110KM/h你已經可以看到彰化的路標,代表這是國道一,而國道一在過了三義下坡路段後,速限從100KM/h→110KM/h所以他開103KM/h是合理的
frogghoul wrote:你在晚間本來安全距...(恕刪) 你的心態上根本就沒有想要超車,想要超車的人不是這樣開車的。你想要超車,那你有閃大燈跟前車示意嗎?沒有你有閃方向燈表明你在超車中嗎? 沒有。所以你根本就只是偷懶跟車而已,其他的東西藉口很多。
akenomeisei wrote:老大,看起來他是反...(恕刪) 企鵝仙人 wrote:我從1F開始到現在破3000F,一路走來看著樓主成長茁壯,豈有不懂樓主想要表達什麼的道理? 哇災啦~~但樓主死都不回我呀難不成我業障太重他看不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