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剝奪它人砍你,把自己放在容易產生危險的處境,同時也把四周用路人放在危險處境的行為,可能亂刀砍到別人,就算在自己合法的狀況下,也是危險的行為。
請問大師,這樣正確嗎?
oddchung wrote:
但是板主別忘了,連犯人都有權力請律師,板主也沒有權力剝奪其他駕駛人的違規,除非板主本身是交警。
而我提到安全的問題,也是政府小力宣導防衛駕駛的內容。 而以其內容來論,板主把自己放在容易產生危險的處境,同時也把四周用路人放在危險處境的行為,就算在自己合法的狀況下,也是危險的行為。 當然無法可管板主的行為,可是這樣對板主來說只是增加自己危險的機率。 當然板主決定這樣做,那也是板主的自由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