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被開佔用身心障礙停車格

我的天呀~~就因為一個身心障礙車位~~
兩個人賭這麼大~~
價碼到6萬元~~

嗚~~這下子有好戲可以看了~~
希望樓主一定要公佈結果~~

反正現在的法官都自由心證了~~
說不一定會翻盤唷~~
但也有可能死盤~~

就讓我們看下去~~結果會怎樣~~

不過結果如何~~希望大家說到做到~~
該捐出來的要捐唷~~
該認養孩子的要認養~~
因為~~這都是做公益~~做善事唷~~
捐款的人都是
很高興透過這樣的議題能夠讓大家對身心障礙停車問題有所關注
正反雙方都有意見,但請不要有過於情緒性的言論
我想做個總結回答網友對我的質疑

1.把照片拍清楚,不該刻意事告示牌裁切掉。
我說過我只拍一張,我老婆抱小孩在全家商店跌倒,當時急著裡開,,也沒想那麼多,我的焦點只是確認地上真的沒有身心障礙停車圖示

2.明確說明:停放時沒注意…事後發現確有告示牌…但是地面無明顯標線…
我第一次po文確實沒有寫得很詳細,我後來有承認自己疏失,所以我有補上,請看我第一樓

3.先反省自己應多注意標示,再討論公機關是否應強化標線的責任!
我自己疏忽沒看到標示(有看到就不會去停了,當時停車位很多),我著重的重點是地上無標誌,容易造成民眾誤停

結論
1.我很佩服「負家子弟」說話算話的勇氣,希望他能執行

只要你申訴的過
我就把請你吃一周午餐
改成"捐5000給慈善機構外加長期認養一名國內兒童"

2.我的申訴已經通過,開單員警打給我,他重回現場,也確實發現地上標誌不清,他會寫報告直接撤銷,我不會收到紅單,我跟有警察強調,您依法開單是正確的,錯不在警察,而是交通局規劃科

3.我會持續關注這個停車格是否會重新補上圖示
fanrien建議,也應該關注及他身心障礙停車格,這點我接受,也請大家多注意身障者停車的權益

4.收到正式公文後(當初我是申訴市長信箱,應該會有回覆),我會將回覆公文po上

5.個人誤停身心障礙停車格深感抱歉,雖然申訴通過了,我還是會捐6000給慈善單位,等收到公文後,一定連明細一起po上


ttf2008 wrote:
我的焦點只是確認地上真的沒有身心障礙停車圖示

我的焦點在你停車的當下有沒有看到那根牌子

ttf2008 wrote:
我後來有承認自己疏失,所以我有補上,請看我第一樓

所以是你知道你自己的錯 可是我老覺得你沒有真心認錯 !

現實生活中 你就是我"個人"認知上那種犯錯找藉口 被抓到一開始還不認 會想要模糊焦點的人
當然 網路上你贏了 我要說恭喜嗎?!
那 恭喜您了^_^
要檢討別人時~~ 先檢討自己!! 這是不是基本的??
沒錯!要先檢討自己!!

政府維護不善~~ 大可在自己沒違規時提出~~我相信 眾網友一定會力挺!!
同意!就是畫的不清楚所以停了被罰才知道阿!
妳不覺得你很矛盾嗎??
妳既然同意這個論點~~ 那就好啦~~ 被罰是一碼~~ 討論政府維護不力是一碼~~
你前面回應同意...後面妳又把兩碼事綁再一起做什麼??



難道~~~ 妳也贊同... 因為自己A事情違規~~ 所以提出A事情的B延伸來怪罪政府維護不力?? 事情是用這種角度再看的嗎?? 要這樣去模糊事情嗎??
這種做法不免讓人認為是在為自己犯的錯找理由~~把責任推到他人上!!
我從沒有停過身障車位歐~~當然如果規劃的不清楚我又瞎了的話不算><'
所以妳很明顯跟樓主一樣~~ 很會牽拖一大堆不是嗎? 自己會選擇性眼瞎!! 所以都是別人的不對!!



((我殺了人~~上了法院~~我是不是也可以申訴~~因為五金行賣刀~~ 所以刀械很好取得~~是不是該把事件模糊到五金行該不該賣刀的議題上??
事情一碼歸一碼~~~ 請不要混淆!!
你瞎掰囉~要不要幫你舉例?溪邊本來立了一個牌子"此處請勿戲水",結果沒有維護變成"此處請 戲水",有些人就給他跑去玩水掛了,所以是不是該把事件模糊到這議題上?
大腦是用來思考的~~ 邏輯是要訓練的~~ 基本告示牌~~ 請勿戲水 模糊成 請 戲水~~
妳都不用經過腦子 思考嗎?? 妳是直接跳下去那種人嗎??(我相信你會因為這樣跳下去再來申請國賠)
台灣的野溪~~ 你看過政府設立過 ((請戲水))的牌子嗎?
請勿闖紅燈 變成 請 闖紅燈~ 你就會闖紅燈嗎?? 你是屬於腦子不會轉的人嗎??
到底是誰在瞎掰?????



政府畫殘障停車位基本都是第一格跟最後一格...為什麼會這樣選~~上面有網友有解釋..自己去爬文..
所以你的台中朋友都知道?100%?其中1~2個不知道的朋友你也這樣攻擊他囉?
妳幻想症有點嚴重~~ 我會不會攻擊我朋友關這篇什麼事呢?? 就叫妳別亂幻想~~還不改改??
別再找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出來好嗎~~ 隔壁鄰居小狗生了要不要也講一下??



殘障停車位的設置與標示基準~~~難不成還要上新聞公告三天嗎?? 政府寄通知去妳家告知??
這很基本的常識~~ 自己不知道...那就是你與你認識的台中市民的問題~~ 請多充實自己!!
要不要網路調查一下就知道了我猜不到2成國人知道(我不是台中人但是會去停台中市的車位)
我就說了~~~~妳到底是眼睛有問題還是無法思考~~ 不知道的就去充實 """常識"""


還有~~~ 請不要亂扣他人帽子!! 我相信這邊沒人會去汙辱心障同胞~~
請不要在他人用字上去挑起莫須有的對立衝突~~ 妳這種做法~~ 我認為才是最要不得的!!
罵人智障就是汙辱心障同胞!!!!!!!!請自制
這段就不回妳了~~~ 越回越沒挑戰性~~



PS. 請不要在我文章上跳針!! 麻煩妳!!


不過誰跌倒不是重點
標線畫的不夠明顯是事實
但你從頭到尾就是沒把標牌放在眼裡
這也是事實
會同時有標牌與標線就是怕其中一個辨識度不足,還有另一個可以補強

我的作法是
如果我遇到這種,其實我根本就不會停
如果真的不小心眼殘沒看清楚,我也會跟你一樣,請市政府把線畫好補齊
然後以後要是有注意到哪邊身心障礙停車格畫的不清楚,就直接記下來,請市政府處理
不然只針對該停車格,還是會有其他"受害者"的

ttf2008 wrote:
很高興透過這樣的議題能夠讓大家對身心障礙停車問題有所關注
正反雙方都有意見,但請不要有過於情緒性的言論
我想做個總結回答網友對我的質疑

1.把照片拍清楚,不該刻意事告示牌裁切掉。
我說過我只拍一張,我老婆抱小孩在全家商店跌倒,當時急著裡開,,也沒想那麼多,我的焦點只是確認地上真的沒有身心障礙停車圖示

2.明確說明:停放時沒注意…事後發現確有告示牌…但是地面無明顯標線…
我第一次po文確實沒有寫得很詳細,我後來有承認自己疏失,所以我有補上,請看我第一樓

3.先反省自己應多注意標示,再討論公機關是否應強化標線的責任!
我自己疏忽沒看到標示(有看到就不會去停了,當時停車位很多),我著重的重點是地上無標誌,容易造成民眾誤停

結論
1.我很佩服「負家子弟」說話算話的勇氣,希望他能執行

只要你申訴的過
我就把請你吃一周午餐
改成"捐5000給慈善機構外加長期認養一名國內兒童"

2.我的申訴已經通過,開單員警打給我,他重回現場,也確實發現地上標誌不清,他會寫報告直接撤銷,我不會收到紅單,我跟有警察強調,您依法開單是正確的,錯不在警察,而是交通局規劃科

3.我會持續關注這個停車格是否會重新補上圖示

4.收到正式公文後(當初我是申訴市長信箱,應該會有回覆),我會將回覆公文po上

5.個人誤停身心障礙停車格深感抱歉,雖然申訴通過了,我還是會捐6000給慈善單位,等收到公文後,一定連明細一起po上
雖然樓主行徑有點掉漆 但是修養不錯



被你爽到
ttf2008 wrote:
很高興透過這樣的議題能夠讓大家對身心障礙停車問題有所關注
正反雙方都有意見,但請不要有過於情緒性的言論
我想做個總結回答網友對我的質疑

1.把照片拍清楚,不該刻意事告示牌裁切掉。
我說過我只拍一張,我老婆抱小孩在全家商店跌倒,當時急著裡開,,也沒想那麼多,我的焦點只是確認地上真的沒有身心障礙停車圖示

2.明確說明:停放時沒注意…事後發現確有告示牌…但是地面無明顯標線…
我第一次po文確實沒有寫得很詳細,我後來有承認自己疏失,所以我有補上,請看我第一樓

3.先反省自己應多注意標示,再討論公機關是否應強化標線的責任!
我自己疏忽沒看到標示(有看到就不會去停了,當時停車位很多),我著重的重點是地上無標誌,容易造成民眾誤停

結論
1.我很佩服「負家子弟」說話算話的勇氣,希望他能執行

只要你申訴的過
我就把請你吃一周午餐
改成"捐5000給慈善機構外加長期認養一名國內兒童"

2.我的申訴已經通過,開單員警打給我,他重回現場,也確實發現地上標誌不清,他會寫報告直接撤銷,我不會收到紅單,我跟有警察強調,您依法開單是正確的,錯不在警察,而是交通局規劃科

3.我會持續關注這個停車格是否會重新補上圖示

4.收到正式公文後(當初我是申訴市長信箱,應該會有回覆),我會將回覆公文po上

5.個人誤停身心障礙停車格深感抱歉,雖然申訴通過了,我還是會捐6000給慈善單位,等收到公文後,一定連明細一起po上
ttf2008 wrote:
很高興透過這樣的議題能夠讓大家對身心障礙停車問題有所關注
正反雙方都有意見,但請不要有過於情緒性的言論
我想做個總結回答網友對我的質疑

1.把照片拍清楚,不該刻意事告示牌裁切掉。
我說過我只拍一張,我老婆抱小孩在全家商店跌倒,當時急著裡開,,也沒想那麼多,我的焦點只是確認地上真的沒有身心障礙停車圖示
你有你眼睛的焦距~~OK!!

2.明確說明:停放時沒注意…事後發現確有告示牌…但是地面無明顯標線…
我第一次po文確實沒有寫得很詳細,我後來有承認自己疏失,所以我有補上,請看我第一樓


3.先反省自己應多注意標示,再討論公機關是否應強化標線的責任!
我自己疏忽沒看到標示(有看到就不會去停了,當時停車位很多),我著重的重點是地上無標誌,容易造成民眾誤停
恩~~那反省就好了不是嗎?? 看來~妳還不明白你被砲成這樣的重點在哪裡!!


結論
1.我很佩服「負家子弟」說話算話的勇氣,希望他能執行

只要你申訴的過
我就把請你吃一周午餐
改成"捐5000給慈善機構外加長期認養一名國內兒童"

2.我的申訴已經通過,開單員警打給我,他重回現場,也確實發現地上標誌不清,他會寫報告直接撤銷,我不會收到紅單,我跟有警察強調,您依法開單是正確的,錯不在警察,而是交通局規劃科
我朋友好幾個都是警察!! 你打的這句話有很多漏洞~~ 在此先不便直接回應漏洞在哪裡~~
妳也不用先"""希望他能執行"""
等正式公文下來再說也不遲~~~ 等妳喔!!

PS:如果你等不及負家子弟的執行時間...妳只要 PM 給我 6分局那位員警是誰~~ 我去問問就知道了!有沒有這回事!我來幫妳做證!!

3.我會持續關注這個停車格是否會重新補上圖示

4.收到正式公文後(當初我是申訴市長信箱,應該會有回覆),我會將回覆公文po上

5.個人誤停身心障礙停車格深感抱歉,雖然申訴通過了,我還是會捐6000給慈善單位,等收到公文後,一定連明細一起po上(恕刪)




雅客山莊

請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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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收信
因為一開始「沒有看到」標誌桿,所以停在殘障停車格被開單,

事後又剛好「沒有拍到」標誌桿,所以上來取暖被噓到爆,

姑且不論你有多委屈,會相信你這兩個剛好「沒有」的人一定很少很少,

就像大家不會相信軍檢曹將軍一樣


事後被取消開單,只能說是政府單位怕事,被你爽到而已,

你真的以為大家會因為你擺出捐錢的姿態,大家就會相信你的兩個「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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