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在(452)對於重機行駛國道的有疑慮 那就試辦 !


dennis10 wrote:
你的說明根本違反國中物理學吧

你要挑戰諾貝爾嗎? ^^

至於六個月試辦 不是已經開放國三甲了嗎?

有規定開放區域嗎? 有規定開放時間嗎?

麻煩請看清楚法規 沒有違法的問題 謝謝
...(恕刪)

已經開放的國三甲不在這次修法試辦範圍中。
沒聽過有人試過

當然有些路段鋪面好的

以某些跑車的性能數據是辦的到的

01forever wrote:
聽說西濱有人跑300公里
那個爛路真的可能嗎?

Mianhuayubaby wrote:
立法院決議大型重機...(恕刪)

附帶決議說明先試辦才能民調。
交通部不肯試辦直接民調這是違法所在。

羅小雞 wrote:
你說那一部份違反國...(恕刪)


麻煩複習一下摩擦力的動能方程式

並請舉證兩輪的摩擦力如何贏過四輪摩擦力的面積 謝謝~~

tansywen wrote:
已經開放的國三甲不...(恕刪)


不好意思 哪裡有寫不在裡面嗎?
既然立法了,就開放試辦嘛,有什麼問題也要試了才知道,起碼我覺得新聞上超跑違規的比重機多

knightcsf wrote:
開在一般道路上,會不會害怕旁邊的摩托車騎士
滑到自己的車下面?一條時速七十的的省道上面摩托車更多
怎麼開汽車的人就不會擔心摩托車騎士滑到自己的輪胎下面?


是70比較容易煞的住
還是100比較容易煞的住?

今天又一部機車騎士被大貨車爆頭.R.I.P.

knightcsf wrote:
開在一般道路上,會不會害怕旁邊的摩托車騎士
滑到自己的車下面?一條時速七十的的省道上面摩托車更多
怎麼開汽車的人就不會擔心摩托車騎士滑到自己的輪胎下面?


實際上旁邊的車道的摩托車騎士滑到自己的車下面,
那就不是應注意能注意的範疇了。因為沒有任何法規
規定要注意旁邊的車輛滑到自己的車下面。

其實這種判決看省道上面的就知道了,
根本就不可能是旁邊車道上地駕駛有錯,因為那是不可能
想像的情況,也是超過一般人合理注意的態度。

如果這樣,那要不要注意天上掉下來的人不要去撞他?

注意前方車上有人跳下來?

旁邊的車子有人跳出來?

這些都不是應該注意的,也不是一般人能注意的。


很簡單

肉體飛到你車前面1~100公尺前,應注意未注意,晃個神,就有過失了

不要說100公尺外躺的一句肉體有多遠有多大,那不是一台車子有煞車燈會讓你立馬警覺做出反應的


太小看應注意未注意這條款了,肇事責任鑑定給你寫有,你就再見了,過失傷害......

羅小雞 wrote:
沒聽過有人試過當然...(恕刪)

我是聽同事說的
他也騎到200
試辦了之後死了人你要負責嗎?

如果沒辦法就請不要說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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