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鸭 wrote:
hkKd的神邏輯真令人佩服讚100分
連【法律漏洞】都出來了...
香港杜蘭特網友分別都認為自己是對的 但結論卻都不一樣(主管機關表示:orz)
晚餐來個刈包+【四神】湯好了
gullit168說不堵塞行車是指不堵塞前車捏,
這最神好嗎...
daslebewohl wrote:
但我說了,這都是廢話。法律微言大義很清楚,綜觀母法,子法,判例,主管機關的解釋(相信很多人都去高警局高工局民意論壇問很多遍了),真正的意思非常清楚,沒事不要占用超車道,除非不得已。對普通人來講意思很清楚。
對部分學有專精的人來講,就是想要找到法律的模糊地帶來翻轉整個主從觀念。法律設計是叫大家能讓就讓,而不是設計成叫大家找漏洞不要讓。
CUFOX wrote:
錯了,
那些不是廢話,
如果那些你都知道,那你也不會有300樓那些錯誤觀念了。
我們須要遵守的是法律,並不是立法者或執法者的"想法",
畢竟這些"想法"不見得是正確的。
若你想表達長時間行駛內線是濫用法律漏洞,
那請先試著證明長時間行駛內線是比較不好的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