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Ga1axy wrote:
選完了這麼久還在崩潰,
機車停車收費絕對100%同意!!
我本身在台北市的商圈工作,
當年汽車開始收費的時候也一堆人喊搶錢,
但收費之前我根本完全沒有辦法有位置,
都是一堆居民的車卡在那邊,
還看過兩台車的家庭,
一台車租停車格,另一台霸佔外面車位,
永遠都是一台換一台,政府的車位變成他私人的。
車位本來就是給需要的人用,不給特定的人用,買得起車租不起車位?
自從開始收費後,我每天有車位,每天繳費繳的心甘情願!
支持機車也開始收費!
...(恕刪)
真抱歉, 前面完全沒有人提到選舉, 說的是政策? 所有政策都是一言堂?
(1)只考慮生產者剩餘(producer surplus)? 完全沒想過 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
前面說過的您可能沒看(反正已刪文完成,功德圓滿了),前面說過"收費"和 需求 有關, 需求沒有降下來, 加價機車同樣騎進來, 加價是無效的, 無法讓機車族改換載具
(2)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 要納入時間成本, 如果搭公車沒有節省時間, 搭捷運上天橋下地洞耗時比不上機車時,收費加價在時間壓力下,同樣會騎機車, 機車的數量不會降下來 。

(3)智商這麼高會不知道嗎?當然知道, 所以這不是為了"交通",假解決交通之名,為的是"因收費而收費"。 「此乃『假途滅虢』之計也。
汽車已經全面收費, 交通問題解決了嗎? 還不能說這是濫用 Prising ? 一定要說這是好棒棒??
DKS2000 wrote:
不聽誰帶建言?建言...(恕刪)
如果您是代表這位網紅發言, 如果您就是發言人, 那您應該會知道 。
wugilongtt wrote:
這位先生
人可以無知 不能理盲
內湖交通問題網路上資料很多
出一張嘴抱怨卻不花時間做功課
真的很可悲
就像小夫妻剛結婚 買25坪小公寓
結果40年後過去三代同堂住了10個人
請你告訴我 在同樣的房子內要如何解決生活壅擠的方式 ...(恕刪)
小弟從頭到尾都在講道理 , 前面已經說太多了, 不想聽就檢舉刪除? 不想聽當然沒問題?也不必多費唇舌
小弟無知所以請教您 , 您看到了台北市的"交通政策"在那裏 ?
如果道路空間有限? 誰的路權優先? 那一種交通載具應該優先?
確定問題了嗎?
沒看到政策? 看到反對就消滅? 不讓發言? 以為沒有反對的聲音, 問題就不存在了嗎 ?
wugilongtt wrote:
就像小夫妻剛結婚 買25坪小公寓
結果40年後過去三代同堂住了10個人
請你告訴我 在同樣的房子內要如何解決生活壅擠的方式 ...(恕刪)
這個空間利用問題已經說很多遍了 , 沒問題,就繼續檢舉刪文,掩耳盜鈴就看不到了!
1991年, 德國明思特市政府出版了一張海報, 您看懂了嗎? 相同的60個路人,當載具不同時, 佔用的道路面積不同

60個人駕駛60台小汽車,佔滿整個巷道 , 這個空間只能有60位局處首長專車就滿了!
但是一台汽車佔用的道路面積,卻可以停小市民的5台機車,或10台腳踏車,或42台折疊式腳踏車
但這60個人,只要一台公車或1/2的一個捷運車廂, 就能全部載走
但是,"變換載具" 的核心精神是轉乘, 必需要有一個Park+Ride(P+R)
Park & Ride 做了嗎 ? 沒做
道路設計及其提供的功能為何? 是以運送人為目地, 還是提供汽機車跑來跑去為目地?
是提供"人"流動(人流)? 還是供"汽機車"流動(車流)?
是運送人? 還是運送車輛?
捷運/公車/小汽車/機車/自行車都是載具, 這不過是那一種載具優先的問題 !
Prising是手段, 用來篩選出那一種交通載具優先
道路沒有平權這回事,不是汽車收費機車就要收費?
不同載具分配有不同路權 ! 那一種優先?
如果連佔用道路面積較小的機車都要消滅? 交通政策在那裏?
如果政策是 機車是要讓它進停車場, 轉換其它載具? 那停車就要優惠?
要讓機車不要上路, 鎖在停車場內?現在卻是收費,逼機車不要停車?趕離開停車位到馬路上去塞車?不知政策到底是什麼 ?
德國已經開始使用電動公共機車 !
盧森堡大眾運輸完全免費
反正這一篇一定會被檢舉, 不想再說了!
herblee wrote:
道路設計及其提供的功能為何? 是以運送人為目地, 還是提供汽機車跑來跑去為目地?
是提供"人"流動(人流)? 還是供"汽機車"流動(車流)?
是運送人? 還是運送車輛?
捷運/公車/小汽車/機車/自行車都是載具, 這不過是那一種載具的問題 !
如果連佔用道路面積較小的機車都要消滅? 交通政策在那裏?
德國已經開始使用電動公共機車 !
盧森堡大眾運輸完全免費
給您加五分了
說的一點都沒錯
這次只是急於收費下的政策
美其名「使用者付費」「環保」「交通」等說法
實則問題擺在那邊
這個不評估、最大利益化從底層收費納庫的方法
只是會造成其他混亂
二年時間,根本來不及評估跟完成配套建設
而配套建設也是慢慢改善習慣,等反饋後再行檢討增建
真的疏流可行了,自然可以全面收費,
因為此時可能大家也都覺得自己不需要擁有一台機車了
現在台北連一個跨年都搞不定
載量問題沒解決,這就根本無法解決機車問題了
可是這不是一天二天的事情,而是五年以上甚至十年要做的事情
今天政策暴力到,直接慢慢的增加收費區段到全部收費
如此簡單粗暴罷了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yuxian wrote:
唉,很多狀況不是這麼簡單就可以要求
公司車爛到不行我都自己花油錢騎自己的了
不然拋錨在路上也是麻煩,就不用奢望什麼停車費了
因為單子又不是開在公司車上
其實不需要擴大議題假設到為什麼不跟公司要求為什麼不離開
很多事情無法在討論區公開談論就不多說了
只能說你不能以自己的認知去套用在全部事情上
月票方面1280也太貴,月票是可行方式前面我也有提過
但目前市府並無此規劃,也就是我說的,配套沒有
專家評估沒有,就是一昧的施行下去⋯
公車1280的月票對某些來說划算
但對於在市區內走動的完全不划算
除了月票,公車的費用真的也要檢討
但搞了四年,明年中才用開始上下車收費
費率的檢討就是更久之後的事了
且公車真的沒有很方便
候車區被一堆違停佔用,上下車還要走在馬路上
今天早上內湖行政中心這個公車站就是被汽車違停佔用阿
台北市行政單位門口的公車站都顧不好,還要期望什麼
目前全面收停車費
不如加強違規取締
不是只有違規停車
是要提昇公車的路權
讓公車方便進出車站
也順便提昇通行的安全
機車收費應該熱區收費就好了
要擔心機車全面收費後商業活動力會下降的問題
另一點政府對於已無在使用的汽車機車應該要主動處理
而不是偷懶用全面收費來處理
那些不會動的車子還是不會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