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X200GOGO wrote:每個下交流道都超速在開 (恕刪) 有幾個正義魔人敢跳出來否認一下?!如果不敢承認,那麼請自己壯士斷腕,自己去檢舉一下自己吧 ,剛才個個話都說得那麼正氣凜然,交通道德毫無瑕疵了...
aderek wrote:個人感覺除非是重大違規行為才得以由人民協助舉報!要不那些枝微末節的小行為實在不宜由人民檢舉。法律來自於情理法, 說到這裡完全NG台灣之市容、交通之所以這麼髒亂最大禍根就是執行法律過於情理法犯小錯的人自以為不以為意今天你犯1分的小錯執法者考量人情放過不以為意,反正才1分明天我犯2分的錯也要求比照,反正才多你1分後天他犯3分的錯也要求比照,反正才多我1分最後殺人都可以理直氣壯囉!!
imosiris wrote:說到這裡完全NG台灣(恕刪) 說別人都很容易,你自己在交通道德上從沒犯過小錯?!更重要的是,交通問題單純是情理法的先後順序問題?簡化問題永遠無法解決問題!其實太多的交通問題都是肇因於道路規劃設計、法規的訂定、執法的落實....這些永遠無法靠檢舉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