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ian wrote:我知道比中指可能沒法條辦他但是難道擋救護車也沒罪?就算只有違反交通規則 也該給他一張罰單吧何況因而致人於死也沒罪?我也不知道分局長去慰問被告又是哪一條?就算中指蕭要自殺 那也是出動消防隊不是嗎?新店算新北市吧 副市長不是警界硬漢嗎?看到分局長慰問被告 不覺得怪怪的嗎?朱立倫又在幹嘛?最奇怪的是 媒體不是嗜血怪獸嗎?怎麼無論平面或電視 現在比小貓還乖? 那你可以寄給警政署長或是新北市長,我想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因為警局副局長作法不當,是該出來道歉。
ShangLai wrote:我國的教育都沒有教憲法或是相關的民主法治精神,這也難怪老是選出一些阿里不達的人出來。 也不能都怪政府啦...只能說族群之間時代背景和理念不同...(指前輩)被教出來的孩子都良莠不齊~~~
tester1018 wrote:真的是無力~這無能的政府完全沒作為,中指哥繼續龜縮等風頭過....(恕刪) 我看要等到聯署的網民超過08年大選的得票數~政府才會有作為吧!!不然現在連20萬人都不到~等一下得罪了媒體老大~被操弄一下~跑掉的票都比聯署的多~~只有在“人民=選票”的前提之下~“人民最大”的說法才會成立!!
calvin19750807 wrote:好傻好天真真以為台灣政府高層喊喊說不介入司法 就未曾介入?讓我想起 苦民所苦 這句話 好像在某人說過後 成為笑話 不是"好傻好天真",而是本該如此。政府高層本不該介入司法,所以鄉民也不該要求高層介入,這應該是基本常識,可惜我們的教育沒教,所以選民才會默許政治人物這麼做。
tester1018 wrote:真的是無力~這無能的政府完全沒作為,中指哥繼續龜縮等風頭過.只能期待滿天神佛或上帝關心一下,或那老奶奶頭七時自己跟他談~ 政府無不無能,這大家有定見,但該不該在此事有作為,我想是有待商榷。這事已進司法程序,政府任何部門就沒有置喙的餘地,這才是三權分立的基本精神。應該把火力集中在蕭家才是,畢竟做錯事出來道歉是天經地義的事。
天空之塵 wrote: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是媒體之子~連國王都惹不起!! 這會不會是台灣的另類奇蹟各種權貴出錯,至少會有另一邊的反對聲音但媒體權貴之子惹出社會的不滿,這次不管政府相關單位、教育、媒體等等都禁聲...也看不到有那位檢察官主動出面辨案。不論中指男是否有會被處罰,但已33歲出來面對社會大眾,真得有那麼難嗎? 由這次事情,那大家瞭解到在台灣原來"媒體之子"才是最硬的....Welcome Taiw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