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大型重機被轉彎車害死了


cp175641 wrote:
那篇重點不是雜七雜八...(恕刪)


你有沒有看鑑定書內容啊
路權歸屬根本沒提到什麼前車不前車
只有在論述直行機車與左轉車間互相關係
不要只看了影片就當起鍵盤法官了

cp175641 wrote:
那篇重點不是雜七雜八...(恕刪)

可否請教一下的是如何得出這樣答案?
是哪條法規呢?
原來路權比生命重要,難怪現在很多馬路小英雄明明前方有障礙物還不煞車。有行車記錄器又怎麼,馬路三寶一堆,尤其在郊區會危規迴轉的人車太多太多了。生命很脆弱的,在沒十分把握的路途上還是要放慢車速,不然是會晚七天回家。
影片可以救這位車主,他到路口時機車尚未出現
所以機車超速,上坡視線被阻擋應減速,應注意未注意

sanyiimpression wrote:
原來路權比生命重要,...(恕刪)
abs是以輪胎不鎖死所以發揮最大抓地力,abs在時速5(有的是10)以下就不作動了。
這個事件車輛前翻,造成頭部直接撞擊(地面或者汽車),
但也沒人敢感直接撞擊車輛騎士不會死亡,存活取決於車速。
但是可以避免前滾翻車。
屁股上的凹線 wrote:
又是一個吃了ABS迷幻藥的,

依照這台重機的速度,

沒有ABS
前煞用力到底,那就是直接鎖死翻跟斗(速度不夠快不致於翻跟斗),
後煞用力到底,那就是撇輪滑倒...
前後煞搭配得宜.....安全距離不足,直接撞上。

有ABS
安全距離不足一樣直接撞上回轉車。

所以不要以為有ABS就天下無敵
他只能幫助騎士在緊急時煞車動作「減少」傾倒的可能,
但不代表你可以用100公里的速度而在5公尺的距離煞停,
不信你可以試試看。)
其實如果該騎士前煞不要按死,加以後煞輔助的話,也許只是減速滑倒,就不會有這樣的傷重了…
但在那種情況下很難去馬上做出判斷,加上騎重機的騎士,一般來說很少會去用到後煞…
影片可以降汽車主責任
但是並不是你說的
注意看影片,還沒轉知前就看到機車頭燈了,
而汽車轉彎時應該是壓雙黃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第五項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三項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影片可以說明機車還沒撞到汽車前就已失控了。
alfasaab wrote:
影片可以救這位車主,他到路口時機車尚未出現
所以機車超速,上坡視線被阻擋應減速,應注意未注意


orea2007 wrote:
你才好笑!不管視線內...(恕刪)


轉彎當然要打方向燈啊,但這個車禍的成因與方向燈完全無關。

就好像跟無照駕駛的青少年發生車禍,肇責的判定與無照駕駛完全無關一樣。

沒打方向燈並不會造成這個車禍,因為小貨車開始彎進去,飆仔才出現的。

飆仔除非有天眼通,不然看不到坡上的方向燈的!

這樣了解嗎??



我有在想力學
該處是上坡處
是不是這煞車後輪所產生的往上作用力比平時大,才拿捏不好翻車。
上坡接平路時,人有會有一個往上飄的感覺。
sean2316 wrote:
其實如果該騎士前煞不...(恕刪)
不意外 騎快是很正的 要牠們騎慢會要牠們的命 不然買大型重機要幹嘛?
只能說 3好加一好 不然怎辦??

我就不相信 有人開車不左轉的 左轉前就真的沒看到車啊 不然要等到何時轉???
重機自己愛騎快 煞車可以翹尾 我想速度絕對不慢

每次 只要大型重機出車禍 一定都是白牌的錯 無言

最好你們這些護航的永遠都不要開車左轉(確認對向無車時 )

如果換成大型重機確認對向無車 左轉時 卻被突然出現的高速汽車撞到
那又會變成汽車的錯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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