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時速多少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herblee wrote:
1.這是不符路權原則...(恕刪)

還在掰啊?

法規寫機車可以行駛慢車道

依你的歪理:機車不是慢車所以不能【持續】行駛慢車道?


交手N次了
你認為你比我懂交通法規?
開放無限速 高速公路好了.....151515
黃色小鸭 wrote:
還在掰啊?

法規寫機車可以行駛慢車道

依你的歪理:機車不是慢車所以不能【持續】行駛慢車道?0分幫不了你
...(恕刪)

這裏有寫機車的速限嗎?
這裏有但(但書)嗎?

您一定不會錯, 怎麼會分不清 原則法和例外法
一定是我看錯了

"路權規定" VS "最高速限行駛"是速限規定, 兩回事

AIRMONO wrote:
開放無限速 高速公...(恕刪)


無速限Autobahn, 還是有"路權"規定

無速限行駛, 超車完一樣要離開



herblee wrote:
這裏有寫機車的速限嗎...(恕刪)

你說沒有無設置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的高速公路
那你提第8條是來打自己嘴巴啊?

符合例外法卻依原則法判定???

可笑...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標誌法規在哪?
找到沒?

如果真是像你講的,那現行法令:「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樣寫就是脫褲子放屁囉?!
只要寫:「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就好啦!
但是,明明就是有但書!
為何視為不見呢?

不管你喜不喜歡,但現行法令就是這樣規定!
我也不喜歡龜車,但是他若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車道,那是目前法令所允許!還是得尊重!不該有逼車等動私刑的動作!
要超車,等個幾秒,會有機會可以安全超車的!
有真的差哪幾秒鐘嘛?!



herblee wrote:
「不管時速多少,所有車子完成超車動作後,必須立刻離開內車道」本來就寫在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速限規定就只是速限規定,就只是規定行駛於超車道的車速

herblee wrote: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herblee wrote: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herblee wrote: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這樣是不是意謂最低時速80就不算堵塞行車?
如果時速105與80相較,不算較慢了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lCvfl1dsU4

以這為例,只要內車道說錶速已達內車道最高速限,那他們就合法可行駛內車道?(因為沒人可以證明他們是否已達最高速限,所以當事人說了算)也沒堵塞問題?那外車道超車的不就都是超速車(依照一些人說的我已達最高速為何要讓,所以請由中線OR外側超車)?
所以上面影片內車道是沒堵塞狀況(內車道每台車都是等速行駛,只有外車道在超速行駛)?

有人可以解釋嗎?(請不要說去檢舉,請看樓下)

Oo大頭oO wrote:
別討論了啦...
前車占用內車道不讓的話,
就直接110報警比較快~

警察先生~
我在某路段內車道,
前面有輛車開時速119公里,
不讓我時速160公里的先過!!快來開他龜速單~~(誤)

...(恕刪)

警察先生:那你等我一下,我開220去追你們!

1:02的時候,地面標示的速限是90,我覺得全部的車都超速了,沒有堵塞的問題。
還有,被罰的那台車與前車,並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最後還行駛路肩超車,可能是因為行駛路肩才被攔。

RYAN14875 wrot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lCvfl1dsU4
以這為例,只要內車道說錶速已達內車道最高速限,那他們就合法可行駛內車道?(因為沒人可以證明他們是否已達最高速限,所以當事人說了算)也沒堵塞問題?那外車道超車的不就都是超速車(依照一些人說的我已達最高速為何要讓,所以請由中線OR外側超車)?
所以上面影片內車道是沒堵塞狀況(內車道每台車都是等速行駛,只有外車道在超速行駛)?
有人可以解釋嗎?
wugaga wrote:
1:02的時候,地面...(恕刪)


抱歉,無意筆戰,在後車是否可以覺得前車沒開到最高速限呢?前車是否可以覺得他已開到最高速呢?
當外側車紛紛超越內側車時,內側道是否還不構成堵塞呢?
在沒執法單位認定前,誰超速?誰龜車?
但是就影片來說堵塞是否是事實?(外側車已超越內側車)

當後車閃燈示意前車讓道時,前車是否讓道?
後車應該有權閃燈示意前車讓道,前車當然也有權不讓,
那就看到時誰是火爆浪子,誰勝誰敗,看影片就知道囉!
舉個例:當你發現有人要違法時(拿刀殺人),你會去擋他嗎?你會以現行犯去制裁他嗎?我想一定不會,因為自己的命比較重要,但你可以報警抓他,若有需要你也可以上法院當證人!
同理可證, 當你發現有人要違法時(違規超速),你會去擋他嗎?你會以現行犯去制裁他嗎?我想這些120km就不讓的駕駛,就是認為我是對的,所以不讓!同樣的狀況,為何有不同做法?
都是目擊違法的事情發生,都可以去制止啊!怎會有2套標準呢?
我不敢去擋準備拿刀殺人的人,所以我也不去擋一個超速的駕駛~我不知道這樣是對或錯,但至少我是單一標準!


同理可證, 當你發現有人要違法時(違規超速),你會去擋他嗎?你會以現行犯去制裁他嗎?我想這些120km就不讓的駕駛,就是認為我是對的,所以不讓!同樣的狀況,為何有不同做法?
------------------------
因為我想這些120km就不讓的駕駛,就是認為我手上有合法鎗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