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撞死過馬路八旬老婦


陳阿瓜~ wrote:
引言 2017-02-16 09:12 by 陳阿瓜~
可是法規說要「小心」、「迅速」通行耶 所以小跑步很正常吧!!

正常?
你知道在台北市路口轉彎最可怕的就是突然冒出來的腳踏車和奔跑行人嗎?
要嘛行人被撞,要嘛第一台車緊急煞停被後面追撞。
你如果要繼續跑步過馬路那我只能為你祈禱。
il-lee wro從影片看起來
重機當時很可能是跟著前面的白色轎車
屬於跟車的狀態
所以即使當重機騎士看見前方有彎道


看不出來重機有在跟車耶,應該是後來居上的吧

某個瞬間根本看不到重機,其實應該跟白車有一段距離



老實說我自己也不能保證如果我自己在場的話,可以躲過這次撞擊

或許在這一瞬間,我就判斷能過了,真心覺得白車過完我就能過,後方在這一瞬間是空無一物的

Mianhuayubaby wrote:
感覺很多人還是沒弄清楚

明明這裡穿越雙黃線就不違法,因為100公尺內根本沒有斑馬線紅綠燈

如果老婦人真的有違規穿越馬路,警察應該會提到吧

可是新聞中警察只提到違規停車的部分

雙黃線本來就不能跨越好嗎?即便是可穿越的黃虛線,路權仍比直行汽機車低,別將圖方便當理由。
LeeKeySee wrote:
正常?
你知道在台北市路口轉彎最可怕的就是突然冒出來的腳踏車和奔跑行人嗎?
要嘛行人被撞,要嘛第一台車緊急煞停被後面追撞。
你如果要繼續跑步過馬路那我只能為你祈禱。

喔 那你知道沒有防衛駕駛觀念的騎士也很恐怖嗎
在台北市路口轉彎更可怕的就是突然冒出來的機車
要馬不小心A到他 賠錢賠不是 要嘛第一台車緊急煞停被後面追撞→浪費時間修車
如果要繼續保持無防衛駕駛觀念的話那我只能為你祈禱

還有法規是說小心迅速通過
誰會說慢速過馬路的...快不快 跟小心不小心是兩回事
你要慢速過馬路我只擔心你惹人嫌而已
防衛駕駛應該無法阻擋自殺攻擊的三寶。

過馬路要慢慢過 一定是我眼睛業障重
而且影片也加速過啊
怎麼又知道阿罵是在跑還是在快走
阿罵應該跑不動吧 呵呵
希望判決結果快點出來喔 就算是我被打臉也好

車輛禮讓行人,行人過馬路5步驟「停看轉揮動」
交通局也特別編撰行人安全過馬路5步驟『停、看、轉、揮、動』:「停-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行」。

怪象!行人過馬路 愈走愈慢
為宣導行人快走,北市不少號誌箱都貼上「車輛禮讓行人.行人快速通過行人穿越道」等警語;尖峰時段,北市警交通大隊還曾在多處路口舉牌宣導。
叫你不要跑=慢慢走?
快步走=跑?
閱讀能力有障礙?
你知道行人不能在道路奔跑是有規定的嗎?

jason 567 wrote:
如果重機車主笨到跟你...(恕刪)

現在的人句子都不看完的
就說快過了才加速,不知道眼睛還在不在
難怪法律也不好

錄影畫面這個鐵證很清楚了
行人負大部分責任
不然以後假車禍就簡單了
路上隨便找輛車的側面去撞一下就好
都給車去賠算了

lyi33tw wrote:
防衛駕駛應該無法阻擋...(恕刪)

同意你的觀點,想自殺故意來撞的,怎麼防都防不了

陳阿瓜~ wrote:
喔 那你知道沒有防衛駕駛觀念的騎士也很恐怖嗎
在台北市路口轉彎更可怕的就是突然冒出來的機車
要馬不小心A到他 賠錢賠不是 要嘛第一台車緊急煞停被後面追撞→浪費時間修車
如果要繼續保持無防衛駕駛觀念的話那我只能為你祈禱

防衛駕駛本來就必要,遇到三寶就算是對方權責,但是光影響行程,車損就夠你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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