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爆怨、01...全台各大討論版一下子就出現幾十上百個假帳號和無聊屁孩跟風,連開幾十個討論,還辯的振振有詞,全面圍剿被燙傷的大媽,大媽的資料、照片都被公布出來,網路新聞記者也不斷聳動標題。連殺海陸弟兄的小流氓們,身家資料都沒有這樣被特別公布。
如果傷口沒有惡化,賠醫藥費也頂多賠一千多而已,值得你們這樣學綠色黨工網軍這樣玩?當事人朋友很多?還是當事人剛好想做網路輿論實驗?還是準備攻擊館長的實戰演習?
我相信大媽已經找好律師在處理了,妨礙名譽公然侮辱,全台上百萬人都看過,這條應該要賠不少。
影片說的很清楚,大媽是要牽車出來的時候被燙到的。只要年紀稍大一點的人應該都有經驗,右撇子要牽車出來,一定是站在機車左邊,而只要你左方的別人機車剛停沒多久,排氣管一定會燙到你,沒有防燙蓋就一定會燙到起水泡。
還有,別以為用了換IP軟體就可以躲起來狂發文,只是看檢察官要不要查而已,一堆屁孩電影看太多。
blueskycloud wrote:
本來覺得樓主是對的...(恕刪)
其實本來是一件小事,但是無限上綱後的結果,只能自求多福!
這社會不是你想要怎樣玩就玩的起!
改裝不是罪,只是台灣的法律規範沒有改裝認證制度,所以任何非原廠的改裝基本上就是違法(這點我也有意見,但現行法律就是如此)。
雖然樓主車輛處於靜止狀態,但改裝排氣管造成他人受傷,且防燙蓋材質不符合法規,在法律上這點就比較站不住腳!!
如果是原廠管,且防燙蓋未毀損,可以主張已經盡到防止與保護義務。
以小弟處理方式就是自認倒楣,賠償千百元,財去人安樂!
但樓主似乎選擇了另一種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式!
目前看來,只要大媽委託律師提告,應該半年的生活費措措有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