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曉琪 妳這三寶太扯了 簡直無極限

大媽是殺人放火作奸犯科?還是耍特權欺負弱勢?值得樓主這群人這樣寫?

爆料、爆怨、01...全台各大討論版一下子就出現幾十上百個假帳號和無聊屁孩跟風,連開幾十個討論,還辯的振振有詞,全面圍剿被燙傷的大媽,大媽的資料、照片都被公布出來,網路新聞記者也不斷聳動標題。連殺海陸弟兄的小流氓們,身家資料都沒有這樣被特別公布。

如果傷口沒有惡化,賠醫藥費也頂多賠一千多而已,值得你們這樣學綠色黨工網軍這樣玩?當事人朋友很多?還是當事人剛好想做網路輿論實驗?還是準備攻擊館長的實戰演習?
我相信大媽已經找好律師在處理了,妨礙名譽公然侮辱,全台上百萬人都看過,這條應該要賠不少。

影片說的很清楚,大媽是要牽車出來的時候被燙到的。只要年紀稍大一點的人應該都有經驗,右撇子要牽車出來,一定是站在機車左邊,而只要你左方的別人機車剛停沒多久,排氣管一定會燙到你,沒有防燙蓋就一定會燙到起水泡。
還有,別以為用了換IP軟體就可以躲起來狂發文,只是看檢察官要不要查而已,一堆屁孩電影看太多。

本來覺得樓主是對的

但看到一連串的網路霸凌攻擊

不禁又想到前幾天的「屏東孝子士兵遭誤殺枉死」

一點小事可能演變成難收拾的大事

blueskycloud wrote:
本來覺得樓主是對的...(恕刪)


其實本來是一件小事,但是無限上綱後的結果,只能自求多福!
這社會不是你想要怎樣玩就玩的起!
改裝不是罪,只是台灣的法律規範沒有改裝認證制度,所以任何非原廠的改裝基本上就是違法(這點我也有意見,但現行法律就是如此)。
雖然樓主車輛處於靜止狀態,但改裝排氣管造成他人受傷,且防燙蓋材質不符合法規,在法律上這點就比較站不住腳!!
如果是原廠管,且防燙蓋未毀損,可以主張已經盡到防止與保護義務。
以小弟處理方式就是自認倒楣,賠償千百元,財去人安樂!
但樓主似乎選擇了另一種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式!
目前看來,只要大媽委託律師提告,應該半年的生活費措措有餘!!
發個文 還要註冊新帳號 動用IP軟體

此地無銀三百兩.......
Quaker2002 wrote:
這樣就爆氣?

坦白說,我覺得爆料公社討論水準比01還差,01多數人至少還會Google,爆料那邊的人有些連簡單的法規都不懂,也懶得查。

因為那邊禁止內射,別誤會!真的這樣規定
意思應該就是禁止內部吐槽,所以大家只能幫取暖
不能打臉的意思,久了自然就會呈現您看到的狀態
實際上,懂的人不是被砍了,就是禁聲了


另外樓主那根排氣管
半夜經過住宅區如果用力催油
那可是非常吵的聲音,真搞不懂這種管子怎麼通過噪音檢測的
不會是搞檢測送A、市售賣B的老套路吧?
遇到這種排氣管,我會幹在心裡。
把自己的快樂建立上別人痛苦上。
買賣改裝品是個人權益,但也請符合法規,裝那沒什麼用處的防燙蓋?
假如那邊沒有監視器,剛好那台車又是燒滾滾的,我一定會理智線斷,先拍照檢舉,再想辦法讓你排氣管自然損壞。
樓主這種行為,出社會沒多久吧,請為自己行為負責,不要後面新聞又爆出,我家小孩很孝順的,都是排氣管帶壞的。
事情發生的,勁戰三代 原廠排氣管護蓋 內層還有一片錫箔紙隔熱

防燙蓋效果很確實,手掌整個放在防燙蓋上保證沒事

我昨天下班騎了十公里路到家時摸的。

那種改裝管燙傷人賠醫藥費十分合理。尾段凸出又沒保護
小小的那片還是金屬的假防燙蓋根本沒有用,避法規用的而已

會造成那麼大的風波,九成炮轟的人幾乎都是同類人,
借機會要順便抗議改管合理,合法改裝的問題。

該改的是腦子 不是管 準備被告到死吧 可以捐你五百幫忙 本來我這個月是要拿去捐喜憨兒團體的 只要你公佈你的個資跟即可
雖然有點晚,但是還是搬張板凳進來。
看看後續發展怎麼樣。
原本的事件,倒是沒有什麼特別的。
想看看樓主這種發言,後續效應

羅曉琪我說妳是三寶妳就是三寶 wrote:
不囉嗦 直接上菜 ...(恕刪)


想看法官怎麼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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