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是公共而非私人處所車輛應明訂法律價值賠償上限

WOWO88 wrote:
小時候老師沒教過你,不可以帶貴重物品到學校嗎?


針對你這句話,給大家一點國外學校訊息,我的小孩在國外的私立中學念書。上課每天都要帶筆電,開學第一天,老師就開規格標,CPU RAM SSD等級以上,但不限廠牌,不限價錢(指名不能傳統HD,要SSD~~~這老師也太挑了吧!!)。 同時也講明了,你若是弄壞別人同學筆電,就是賠一台一模一樣的(有明文寫下在家長開學通知函內)。沒有例外。這個學期快2個月了,我已經聽到砸了3台,也就是有3個家長為自己小孩犯錯而賠錢。他班上有人買到一台6-7萬筆電NT,我只買了3萬多給小孩用。我沒有權力去要求別的家長,幹嘛愛炫耀買那種超規格的名牌電競,我只能告訴我小孩,遠離他人的筆電(特別是電競那台),你若是砸壞任何人的筆電,我可以先貸款給你賠,然後給我去打工還我錢。(我有錢,也不會幫你賠,自己的屁股自己嚓,沒算利息已經很好了)
hsnu786 wrote:
針對你這句話,給大家...(恕刪)

拿6-7萬不會自己動的筆電來比時速100-200公里會跑價值千萬以上的跑車,你是有什麼問題嗎?
最可怕的是千萬跑車跑來撞你,9成他的錯你可能只是1成的肇責,你就要分攤百萬的維修費,被撞的人還要分攤費用,那裡合理。
就說兩車互撞到後視鏡,兩個後視鏡一個要5千一個5萬,肇責各5成,一般人直覺就是各自回去修自己的車,目前的法律是怎麼,你覺的公平嗎?
另外問一下你的超額險保多少。
是不是2000萬澳元,沒保這麼多會被笑喔!
喜歡美國的人就要去美國生活啊。
反正就等立法有沒有通過。
一個多數人不保的項目一定有原因。
我只記得一個是教室奔跑撞到別人桌子,筆電摔下去。另一個是撒咖啡,另一個聽聽忘記了。

純粹就是法律觀念從小建立,自己闖的禍,就是要自己負責。
長大才不會變成,沒有責任感,自私的人。



WOWO88 wrote:
另外問一下你的超額險保多少。
是不是2000萬澳元,沒保這麼多會被笑喔!


英文麼差嗎??!!私人保險文件都貼給你看了,沒錯
我家每台車都有獨立保險,每台車分別獨立都是賠到2000萬澳元給其他第3人,也就是約4億4千萬NT~~自己車的損失賠償另外算/另外賠(另外一個額度,不包含再2000萬AUD之內)~~~每台車因單一事故的法律訴訟,最高賠償金就是2000萬AUD


LEGAL LIABILITY英文上是寫20個百萬,不是等於2000萬?? 你看不懂嗎??@@@!!!!
我以為上01的人教育水準都很高耶!!??

英文這麼差會被人家笑歐!!

而且在這全險之前,要賠人,還有另一個強制人身險擋著先。

而且如果一年內你無故意行為肇事兩次,無違法律,無犯罪事實,第2次的肇事,保險公司最高還是幫你賠到2000萬AUD,約4億4千萬台幣。但是"有點可能"強迫被退剩下保費解約。通常是3次大條車禍責任再己的.........應該就解約~~~就死定了。保險公司會互相通報.......有可能之後各家都拒保。

英文這麼差會被人家笑歐!!
hsnu786 wrote:
純粹就是法律觀念從小...(恕刪)

各國國情差那麼多,你去看看台灣有沒有個人保2000萬澳幣的超額險,有萬分之一的人保嗎?重點是你投保的這家公司,有實際賠付給個人2000萬澳幣嗎?不要說澳州,就是全世界恐怕也是少有,保險公司是要賺你錢的,他說你就聽真是乖。
澳州人英文差才會被笑吧!
澳州人中文差會被笑嗎?
保險條文密密麻麻,保額高到一個程度,最後都是拼律師還有法官的,這個你不知道嗎?
世上一堆空難,電腦當機,所有的賠償都是有限責任的,為什麼人人都可使用的公路系統會搞無上限的賠償,都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思維。
真可怕。
也許所有沒保2000萬澳元都是傻的,只有你是對的。哈哈哈哈哈!
蘇珊
WOWO88 wrote:
https://www...超跑條款一讀 立委修法設150萬賠償上限......(恕刪)


說實話,改成肇責比例高者負全部賠償責任就好,根本不用另外設上限,講白了,真的設上限,第一波亂來的也不會是超跑,而是砂石車、大貨車、之前上新聞的水產行小貨車及三寶而已,例外的是超跑違停拖吊,這就真的應該設拖吊損壞的賠償上限(還要設的很低,誰叫你要違停)。
tkukuo wrote:
說實話,成肇責比例高者負全部賠償責任就好(恕刪)

改成這樣也是沒有達到合理的處罰,豪車違規時的收費和國民車是一樣的,燃料稅牌照稅停車費過路費也是一樣的標準的,為什麼當他的車輛受損確要求十倍百倍的補償,完全不合理。
WOWO88 wrote:
就說兩車互撞到後視鏡,兩個後視鏡一個要5千一個5萬,肇責各5成,一般人直覺就是各自回去修自己的車,目前的法律是怎麼,你覺的公平嗎?


政府強制保超額2000萬

不就大家都安心了嗎???何須徵這個

不然年收入60萬開著一台100萬的SUV
被一個年收入3X萬開著7萬中古車撞爛

年收3X萬雙手一攤,生活不夠用,不吃不喝30年也沒錢賠
不也一樣


法律的公平
應該是人人平等...保障自己多少東西價值消滅,就是賠多少價值
不然自己不小心燒了整棟住宅幾千萬賠不起,難道家裡被燒的人自己摸摸鼻子倒楣???

公平不是搞均富


應該搞的是想辦法讓大家都有辦法賠償別人損失,包含人體
CcCManCcC wrote:
政府強制保超額200...(恕刪)

強制保2000萬遇到上億的不是一樣賠不起,所以重點在要有一個限額,限額多少是另一個問題了。
WOWO88 wrote:
強制保2000萬遇到(恕刪)


目前台灣上億的好像不到5台..
然後還有台灣的折舊法規也滿特別..
現在滿多撞到法拉利怎樣修也是百萬...
目前應該也沒看過新聞有撞車賠上億的..所以多擔心了(唯一一起應該是砂石車vs普悠瑪)

倒是把人撞到殘缺賠千萬有幾例


我是認為單純把超額財損拉到強制險內..已經能保障99.9路上的用路人了
如果要因為考量賠不起=不公平

其實滿多人沒有保住火險的,家裡失火真的賠得起整棟?或是整排鄰居?其實應該都賠不起
但這時又不擔心了

所以很多單純打豪車..只是一種心靈上的不平衡罷了..而不是真的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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