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ccordi wrote:
話說違規就是違規 沒(恕刪)


你知道開中線過慢
外線學長不能超車,對你很危險嗎?
Daccordi wrote:
話說違規就是違規 沒...(恕刪)

你走平面道路就好了啊,不要越級打怪。
有辦法舉證與前車有保持安全距離.

前方都沒車. 這車速, 還是乖乖去開西濱吧.......
本來就不能依靠自己時速表當作依據,不然超速的人都說自己錶速都很正常啊
5D3 wrote:
這不可能申訴過的,
照你說的差3而已,
多年前開台破車在國三被警察路邊攔檢說我超速,
限速110拿測速槍給我看顯示121,
我的破車錶速最高160(ESCUDO),
所以我只是比法定誤差多1,
豈不是更要懷疑這1公里剛好是儀器誤差


測速槍顯示的是GPS速度,121就代表你超速11公里了,不是只多1
你當時的表速肯定是接近130
Daccordi wrote:
話說違規就是違規 沒(恕刪)
不敢踩油門的請開去一般平面道路,不要在高速公路阻塞車流
高速公路不是付錢去塞車的!
Daccordi wrote:
限速90,實際時速77(恕刪)


謝樓主回覆,不才認為,塞車不是僅指車流不動才叫塞車
不符合車流速度進而形成車陣即是,一般常見爬坡交流道,比如龍潭,速度不上去的個別車輛,往後堆擠的蝴蝶效應即是類似現象。
舉個例子,不彷將心比心,舉樓主時速77而言,前方有一台車子開時速44且當領頭羊時,樓主的感受如何。
無關違規與否,多設身處地考量一下,相信對用路人更美好。感謝且祝觀念再生
Daccordi wrote:
話說違規就是違規 沒(恕刪)


太爽鳥瞜~

可惜不能吊牌。應該比照超速一樣 龜速車低於多少直接吊牌罰最高才對

浪費一堆用路人的時間
上高速還要慢慢開,去開平面道路就好啦。
昨天下班回基隆,在國三也是遇到3台都開不到90公里,
讓人感覺差,是在逛大街哩。
名稱想不出來 wrote:
現在不是只有超車道才有罰嗎?? 這開罰算正當嗎??

所有車道都有統一最低限速...
難道你不知道嗎?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
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
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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