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wrote:台灣的交通法規就是...(恕刪) 這在台灣是看不到的,尖峰時間警察在指揮交通,對插隊或是左側車道直接右轉這種小惡整個是視而不見,是警察的錯嗎?其實不是,是整個社會風氣警察也很可憐,如果紅單開到某某立委或民代的親戚,一定拿著紅單來官說最後,為了不黑,為了前途,怎麼消單,大家應該心裡有數,久了就變成惡性循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違規的人繼續違規,大家有樣學樣,反正不會被開單惡性循環從人一直延伸到交通,甚至整個社會,怪誰,怪自己啦!像樓主這樣摩托車行駛高速公路,還可以大喇喇地上節目,台灣還是個法治的社會嗎?
不用搬那麼多數據這麼麻煩啦!四輪只怕帝王法規,其它才不管兩輪要早一點到目的地,還是晚七天到都可以。你們最大的阻力是修這個法才對?誰肇責誰負責,若飛來隔壁車道被輾斃,記得要還得賠人家汽車損壞,不要再來什麼應注意未注意。這法早該刪掉了,不過正值現在兩輪要爭取上國道,麻煩兩輪同志們揭竿革命刪法,我絕對舉雙手雙腳贊成你們,乘風馳聘,好不快意。
負家子弟 wrote:歐洲某些大城市好像也是禁止機車/大客車/外來車輛進入耶 歐洲並沒有禁止機車,反而對機車與油電車不收進城費巴黎市中心有幾個區,則是限制13年以上的柴油車進入該區,甚至打算將那幾個區做成私有車輛不能進入的徒步區,做得比柯P還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