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12 wrote:
所以咧 ? 不准他人...(恕刪)
再另一棟樓說啦
以後請救護車遵守交通規則

沒遇上誰知道是奧咖? 跟車一分鐘代表失去理智抓狂是誰決定的? 請問早30秒切線在本案例上意義何在?
提早加速有造成車禍的可能性跟延遲時間有病人往生的可能性請問何者需優先考慮?
覺得自己很對的話歡迎去投訴救護車駕駛 就這麼簡單
如果說他錯了 你當然要告訴他哪裡錯 然後要才能改嘛~
GPS死嫩B wrote:
不知道電視台政論節目是否有舉辦名嘴選秀, 小弟一定為花兄, J兄, 手兄, V兄報名, 這點錢小弟應該還出的起, 幾位只要將這裡所發表的謬論與厥詞原封不動搬出來演練, 保證第一名, 讓大家瞻仰瞻仰各位的音容豈不快哉
阿, 還忘了一位仁兄, 不好意思, 馬上追加預算
花生糖 wrote:
結論:
救護分秒必爭沒錯,但行車流程有瑕疵,造成危險或低EQ造成的情緒反感,都不是病人之福。


Passenger wrote:
這四個真的可以結拜了...
我覺得手兄最屌..上次一人獨挑群眾...
V兄也不錯....老喜歡當正義魔人..認為自己都閃得過去..花兄是最近因救護車事件才冒出來了..<--我懷疑他就是中指蕭..
J兄...他是誰啊..看都沒看過..突然就這樣浮出水面..戰鬥力不比其他三位差..
這四個太強了..有如三國演義劉備三兄弟大戰呂布..
...(恕刪)
vincent12 wrote:
救護車閃燈響警笛外加車身稍往右靠,再加右方向燈 , 大大認為右邊車輛讓路機會大不大呢 ?
蔥油餅大叔 wrote:
提早切線有造成車禍的可能性跟延遲時間有病人往生的可能性請問何者需優先考慮?
一句話 前者 後者 你選哪邊? 理由何在?
我相信救護車駕駛肯定是無奈的認定前車死都不閃 沒有變換車道的可能性
而右方可切線才選擇1分鐘左右的時候切線 提早30秒切線意義何在?
如果黑車剛好也選切線是不是要再切回來?(如果今天他不是故意擋車 或許是加速到足夠速度才選切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