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ESCAPE"撞翻重型警車企圖落跑


Ferrari GT wrote:
我的意思就是酒駕罰太輕,這種事是民代 or 里長能解決的嗎?

那請教您,這種事情是總統(或候選人)說了算嗎?
酒駕若運氣好沒肇事,頂多吊扣駕照與罰錢,差別也只有罰得多與罰得少。
對多數酒駕者來說根本就不痛不癢。

為什麼台灣不能採用鞭刑!?
抓到酒駕,只要判三鞭就夠了,採分段執行,一月一鞭。
執行鞭刑時只要有醫護人員待命就好了,又不會死人,有何不可?

我覺得酒駕完全不應該罰錢,
為何要以金錢來量化一件本來就不該做的事情?

被抓一次罰十萬,被抓兩次罰二十萬,
億萬富翁有一千萬次的配額可以使用,
酒駕就變成有錢人的特權了。

改鞭刑。
就算是億萬富翁,即便有很多錢可以去整形除疤,
也不會想要挨鞭吧?

有錢人,光想到就完全不敢喝酒了,這樣才有嚇阻效果。
酒駕提高罰金算哪門子嚇阻效果?

好像咱們的國庫專門靠酒駕撞死人來賺錢一樣。
是為了國庫收入,鼓勵有錢人多多酒駕上路嗎?

啊...好像被我說中了是吧?
菸酒公賣局就是咱們政府開的呀。

一邊販賣行兇工具,一邊向使用工具行兇的人收費,兩邊都賺是吧?

夢中的希望 wrote:
這位警察走的是前往國道3號的汽車道,請問這位警察是不是已經先違反規定了,還有他沒打方向燈,似乎是蛇行鑽串...

同學你狀況外囉
警方值勤不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制



建議你若對警方騎乘重機國道值勤有疑義或建議
可寫信至警政署署長信箱
同學你還有疑問嗎?
反禁行機車●TMRA車友協會 ppt.cc/7JV3 ●TMRA社團 ppt.cc/fKP3Cx
感覺警察的公權力很低,是不是判刑太輕的關係,
但是很茅盾的事,如果警察公權力變高了,
那一些不好的警察就會刁一些守法的公民。
像國外警察執法不是人民會被警察打,當然是違法先,不過這樣感覺就很差。






放肆的精靈 wrote:
感覺警察的公權力很低,是不是判刑太輕的關係,
但是很茅盾的事,如果警察公權力變高了,
那一些不好的警察就會刁一些守法的公民。
像國外警察執法不是人民會被警察打,當然是違法先,不過這樣感覺就很差。


lukwama wrote:
為什麼台灣不能採用鞭刑!?
抓到酒駕,只要判三鞭就夠了,採分段執行,一月一鞭。
執行鞭刑時只要有醫護人員待命就好了,又不會死人,有何不可?


台灣很多犯罪行為的刑責太輕,關沒幾年就出來了,再加上關說惡習成性,要提升公權力根本是癡人說夢。其實應該學學人家新加坡,新加坡國民的守法不就是靠重罰換來的?倘若鞭刑有機會實施,對於治安絕對有正面的助益,尤其是酒駕與竊盜,但是,緊接著一堆打著人權大旗的閒閒沒事團體就會出來瞎鬧了。

lukwama wrote:
酒駕若運氣好沒肇事,...(恕刪)

這樣的話可能會有人權團體跳出來說:鞭刑是沒人權的表現

我也很希望酒醉肇事能夠處以鞭刑!!
當然肇事逃逸致人死傷也要處以鞭刑,不然大家以後喝酒出事了先跑再說

因為我怎麼看都覺得鞭刑才能維護那99.9%奉公守法好公民的人權

賽武當。戈來 wrote:
新聞報導說駕...(恕刪)


你以為用新帳號 說話就可以這麼缺德嗎
看完畫面那個警察是在攔停超車急煞動做、那位酒駕以為挑釁豁出去了。




賽武當。戈來 wrote:
新聞報導說駕駛在路上...(恕刪)

如果對方攬不停繼續開呢?
是不是要放他走?
然後去撞到像你這種剛好路過的人
然後才在說警察為何不去攬
乾脆重大刑案都加設一條宮刑好了
這樣犯罪率一定大減
也能為人口控制盡一分心力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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