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06111106 wrote:
我很認同你的說法如果...(恕刪)
如果救護車上的人是您的家人,可能您的感受會有所不同。
司法判決又如何?1800就解決了,不痛不癢,但可憐了那些辛苦的救護人員,可憐了那些差幾秒就會擔誤一生的病人。
影片再指細看看,那台小客車連過了那些大卡車後都還不讓道,這樣對嗎?
見救護車來,打燈換道讓路就對了,那來那麼多有的沒的理由,而那台擋道的小客車有無惡意我不知,但擋道就是不對。
例如我在高速公路超速被抓,我跟警察說,我不是故意超速的,我駕駛技術太好,車子性能太優,也不知道限速,您認為這理由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