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ailie wrote:本人 覺得 騎機車的...(恕刪) 你好乖~給你一個讚~但請去多讀點書再來~上面那幾樓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麻煩請補充一下知識了解一下該路段的規定在去找一下長官道歉的新聞然後用你偉大的理解能力 理解一下台灣路上的亂源是在哪邊最後01上的聖人有幾個是屬於腦袋很死板的類型這就是為何一堆人認為"逼車"很正常的 答案了~難怪路上天天都會有車禍唉
IS P wrote:白牌機車本來就不能騎在內側啊!不過雙方都有錯!!汽車不該狂按......喇叭 我對你的見解覺得很錯愕,雖然我看到白牌摩托車騎在內側快車道時我也很度爛。機車騎士違規,汽車駕駛有檢舉的權力,但沒有以車逼人、甚至危及公共安全的權力,因為他不是警察,他沒有被授與公權力,更別說警察也只能依法開單告發。路邊不是到處都有違規營業的路邊攤嗎? 如果依此標準行事,這位汽車駕駛應該見一攤掀一攤才是。
啊不就是 標準4輪嘴臉 部長說的 "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會有這觀念當然是因為以前集權政府教育出來的,還活在老舊思想中,沒什麼弱勢權利觀念,反正能握有特權就是最大,其他的不關他事,根本是阻礙台灣發展的一大力量這種老觀念的,路上超級多的,開車的更是多,不信看行車記錄器版也難怪4輪超反對重機上國道,因為4輪就把國道弄得跟戰場了,重機再加入,會被宰殺...觀念老,不愛思考,最後不會思考,只剩下情緒在控制肉體,結果....動不動就逼車那些逼車手一定不敢逼砂石車或坦克車因為他的本能情緒是欺善怕惡,強欺弱
qoohuanpins wrote:地上沒寫 禁行機車 機車就是可以走吧 就是這麼簡單 基本上就是立法時文字不夠周全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1. 沒有寫『禁行機車』,沒有掛<專行車輛標誌>:沒有規定機車不能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2. 車道一定有車道線:有標誌或標線所以後面的那些規定變成廢話了;地上一定要寫『禁行機車』或有<專行車輛標誌>腦力激盪題:250cc以下機車可不可以行駛快速道路?交通部87.03.10.交路八十七字第001669號函復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並未就機器腳踏車得否行駛快速道路加以規範,目前各地方政府係以設置禁止機車行駛或其他車種專用之標誌或標線,禁止機車行駛快速道路所以要有明文禁止,或指定車種專用,否則普通機車騎上去也是合法的!
壓力鍋 wrote:出來道歉啦?...(恕刪) 我沒看到新聞畫面!是前面某層樓的網友(亦或是別的論壇的網友?)有看到,就是原來被訪問的警官說三線道的內線不能行駛機車,後來又澄清說該路段並非三線道,是記者電話訪問時沒有搞清楚問題!但是,這不是這件事的重點,重點是:事實上那裡就是可以騎白牌機車!!而這個逼車的人就是危險駕駛!護航過頭,這個社會就沒有是非了!看到那逼車的畫面,讓人擔心自己的孩子騎車時會不會也遇到這樣的78人!?就像台大女醫師被酒駕撞過世、麥寮的年輕人就按個喇叭要過路就被攔下來打,然後槍斃!!這類的事情真的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