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騎士轟右轉轎車卻被酸爆??

下班~~~

認真覺得
一開始很多人都已注意到#195樓的文
但偏偏還有人硬撐死戰

會不會變歡樂洩憤樓啊

有人自願出來當砲灰
眾人還不上


piwu0536 wrote:
打燈後 由後照鏡看...(恕刪)


重頭看了一次,有幾個盲點不知道大家沒注意到:
1、汽車不是到了路口才打方向燈,汽車是在接近路口還有七、八台車距就打右轉燈了。
(此時機車還在汽車後面,所以看得到,但因為是白天,所以方向燈不是非常明顯,但還是看得出來)

2、除了該汽車外,汽車後面的那台貨車也早早就打右轉燈且開始靠右。(畫面一開始)
(此時機車加快速度超車到該貨車前面)

3、汽車已打方向燈且靠右了,但機車還想再超前車,因前車與右側路邊停車中間的車距不夠大,所以機車減速,但機車剛才加速衝太快,所以減速會比汽車慢,變成差點夾在兩車中間(感覺機車是危險駕駛,且實際上機車本來也是想鑽過去,195樓的後行車記錄器畫面看得出機車閃頭燈)。

4、汽車右轉後,機車不是突然衝過去擋車,而是斑馬線上有行人,所以汽車停車
。只是在完全停下來前,機車見機開往副座車門旁叫罵。

題外話:請問機車後座女生是氣質女王嗎?

重新看了一次後,更覺得是機車騎士的問題 - -
大家不要再抬槓了
快去吃晚餐了
在網路上打嘴炮沒有啥意義
katana057 wrote:
看來你真的完全不懂比例尺的概念呢,
請問你未保持安全距離是用什麼去抓的?
提示 1、影像 2、地上有的東西。


你沒看過交通事故初判表嗎
交警拿一堆儀器在事故現場量老半天
然後才能用度量器具畫老半天
就說個人主觀無法當做判決歸屬了
你還要憑空想像多久呢

katana057 wrote:
因為同樣都在最外側,
汽車右側已經不算合法合規的行駛空間。


同樣在外側的是違停車輛和被違停車輛壓縮路權的直行機車
汽車路權始終在外線第2車道上

katana057 wrote:
唉,你的溝通與邏輯能力...
我說的是違停錯了的意思,
代表的是我去撞違停,
可以把所有肇事責任推給違停,


你才是不知道自己在胡言亂語什麼吧
違停也同樣侵犯直行的路權肇事責任當然比較大
那可以因為要閃違停佔用兩線道前進就變合法嗎
這是自助餐店想吃什麼就夾什麼嗎


katana057 wrote:
你最開始說的不是貨車喔,現在又變調了。


應該是理解的問題吧?
不同車道是左右關係大於前後關係


katana057 wrote:
10秒改成3秒,然後一樣是100公尺外,
清楚想一下,在回答。


改成1秒也一樣
直行車路權優先真的很難懂?
轉彎車若沒有侵犯到直行車的路權就不會有交會

katana057 wrote:
我當然懂直行超速有優先路權,
我的意思是你說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沒有路權,
但同樣是違規的超速確有路權,
順便跟你說喔,直行車與轉彎車,並不是無限上綱的喔,
已經有判決囉,你最好再多想想多看看,再來說。


同樣轉彎車若沒有侵犯到直行車的路權就不會有交會
路權終究是直行車不管有無超速
既然有判決就貼上來看看吧
轉彎車肇事比例絕對不會是0

katana057 wrote:
所以撞了,是違停的肇責較高。


這次你說對了

aoc902001 wrote:
題外話:請問機車後座女生是氣質女王嗎?


不是
先來回家搶停車位了
500樓加油啦~究竟500誰會搶到勒!!

一開始汽車錯了,
但是最後摩托車衝上去也是故意
如果汽車是BMW大七搖下車窗兩個平頭中年,摩托車我看屁也不敢放。
如果是砂石車,那就捲進去了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你沒看過交通事故初判表嗎
交警拿一堆儀器在事故現場量老半天
然後才能用度量器具畫老半天
就說個人主觀無法當做判決歸屬了
你還要憑空想像多久呢


那個是事故發生時,
我說的是平時怎麼抓,
你文不對題很嚴重。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同樣在外側的是違停車輛和被違停車輛壓縮路權的直行機車
汽車路權始終在外線第2車道上


前面就說過囉,
同樣被壓縮路權,但汽車是有保持左右的喔,
但機車沒有,
你很愛鑽車縫與"高速刷過行人"?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你才是不知道自己在胡言亂語什麼吧
違停也同樣侵犯直行的路權肇事責任當然比較大
那可以因為要閃違停佔用兩線道前進就變合法嗎
這是自助餐店想吃什麼就夾什麼嗎


閃了還保持左右安全車距,但機車沒保持。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應該是理解的問題吧?
不同車道是左右關係大於前後關係


你最開始一樣不是這樣說的喔。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改成1秒也一樣
直行車路權優先真的很難懂?
轉彎車若沒有侵犯到直行車的路權就不會有交會


胡說八道你最會,
1秒移動100公尺?!?!
那時速是近400km囉(有車做得到)。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同樣轉彎車若沒有侵犯到直行車的路權就不會有交會
路權終究是直行車不管有無超速
既然有判決就貼上來看看吧
轉彎車肇事比例絕對不會是0


0喔,
整棟拿去看,判決書在最後,
若轉彎車責任較大,應是轉彎車被起訴,
應是轉彎車背負過失致死罪。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729721&p=91#65843008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這次你說對了


你真高傲。
看完195樓後發現,原來喔他載馬子怎能沒guts,
聰明的就懂因該都很軟阿(底盤硬),但車窗一搖下來怎是橫臉的老闆。
這騎士分明討戰。
十分故意。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
沒打方向燈是錯的,硬要上去輸贏我就不懂
吵輸了還上網取暖為哪樁?...(恕刪)


這種症狀通常是有行車紀錄器才產生
切莫讓行車紀錄器成為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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