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公有土地 ???
您知道房屋有建蔽率這件事嗎 ?
法定空地是私有土地 ,共同共有人全體私有,是算在地價稅當中的,其上不得有任何建物之狀態
法定空地不得違章建築,有違建築法令。
空地使用 , 當然能種草綠化 , 當然能停車 , 當然能中秋烤肉
既然你認為是私有土地,想停車想烤肉,政府管不著
那關公有土地機車格收費什麼事?
highsea01 wrote:
用使用者付費這堂皇理由就全面收費不合理,你稅收增加也沒回饋到交通設施上啊!
沒有完整配套只要收費的作法不能苟同,因為這是變相搶錢耶!(恕刪)
guanjei wrote:
試問既然全面收費,我機車停在家附近都要收費,
我何必停著不騎讓他收費,還要另外花錢搭大眾運輸?
guanjei wrote:
有人說全面收費能減少長期佔用停車格。
試問那些長期佔用停車格的人,
因為全面收費車就消失不見了嗎?
guanjei wrote:
機車全面收費,
對交通現況改變不大,
說穿了這個政策就只是用"使用者付費"的口號從老百姓身上挖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