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BenSheets wrote:
想想大陸保安局的兒子...(恕刪)


我只能說至少大陸還懂得民怨....

反觀台灣
已經將近20萬人的憤怒

相關單位有哪個正視...

所以大陸比我們其實還民主(?)
pc928 wrote:
此事如果就此冷掉 公...(恕刪)讀聖賢書何用?

為了更加瞭解法律漏洞
以及人情關說之正確使用
以上
反禁行機車●TMRA車友協會 ppt.cc/7JV3 ●TMRA社團 ppt.cc/fKP3Cx
dunk720905 wrote:
我只能說至少大陸還懂...(恕刪)

也只能看著這事情冷掉

大陸李一帆有撞死人 今天蕭明禮連擦撞都沒有

所以最多吃上公共危險和妨礙公務

今天他們家就是看準這點 連個道歉都不說

大家也拿他沒皮條 這時候只覺得台灣法條太寬鬆

往好處想 至少我以後不用再又閃大燈又按喇叭還搖窗戶大罵的逼別的車讓救護車

回過頭來 如果今天他後面不是救護車而是消防車

我倒是希望他反應是一樣的 然後消防車的駕駛反應不要像這次救護車駕駛那麼好

就給他直挺挺的撞下去 看看是Smart硬還是Benz卡車硬...
老子就不信牠們連生為人的最低的羞恥心都没有、
譲這羞恥永遠跟着這一家人到世世代代就好了、
若没這羞恥心的話、
那就是畜生了、没有人会與畜生一般見識的。
 
話説幹了這種事除了花銭借種外、
良家婦女大概不会想壊了自己原有的家道。
 
可以騙自己但別人不会忘、
中指家與還有替其護航或没視的単位、
就算到死為止也不会良心不安的話、
別忘了天地間還有天道這不可預測的力量。
sbsn93 wrote:
老子就不信牠們連生為...(恕刪)


記得有句話叫良心被狗啃了

從那句話我想起了昨天周公跟我說他在台北看到的狗笑話

他說:

那天在新店的某處看到隻流浪狗

那隻流浪狗撿到了食物很開心就撿起來吃 但瞬間就吐了

好奇的周公拿出翻譯米糕 與狗狗的對談如下:

周公:你怎麼了? 怎麼吃了東西反而吐了?

狗:??! 凹屋!! 呸! 汪!! (那啥??! 路上有羞恥心可吃!! 呸! 是餿的!!)

以上劇情存屬虛構 如有雷同存屬巧合

hartgez4 wrote:
野狗:凹屋!! 呸!...(恕刪)

hartgez4大、
你對了…
看來以後擋救護車應該也是沒什麼大了不的事
檢調警察根本無可奈何麻,警察也只有訪問個副局長去他家拜訪
案情完全沒什麼交代.
只是比較好奇警察到底怕他們家什麼.

tomokatsu wrote:
推論!原來呆丸大學有...(恕刪)


難道又應驗一句俗話了嗎?
冊讀到投殼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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