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7505025 wrote:
如果重機在高速公路輪胎爆胎 說真的死路一條 就算沒摔死也被後方來車碾死
連個注音符號都不會標


原來汽車不會換成重機就會喔?
hpvs19 wrote:
國道宣導已久的"最內側車道為超車車道請勿佔用",想必大家都知道成效如何!
國道開放重機行駛,我沒意見! 但要問,如果開放路肩or外側一個車道給重機朋友使用。重機真的會自律在固定車道上嗎? (總有害群之馬)
汽車煞車標準長距是60公里時速-煞車距離12公尺。請問機車時速110公里-煞車距離是多少?
最重要的是,重機在國道上行駛是"肉包鐵",請各位認清這個事實。
只要一個急煞、一個急閃、一根鐵釘,很容易就滾到前車底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