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225jp wrote:
而他自己開車有多簡單
反正遇到前面死不讓路的就是該閃
閃就閃, 人家也做了
結果還被稱為 "過錯", 不知 "變通", 變得太慢, 叭得太多, 還有靠得太近
總之,10秒以上,五響以上,就應該知道前方是瘋狂駕駛
救護車駕駛應該積極尋求其他路徑以免耽誤病情,...(恕刪)
我說過黑車大錯 , 白車小錯 , 救護車也有"錯"
所以這個 "錯" (救護車那個)
各位認為是不可原諒的 "錯" 這樣的意思嗎 ?
如果是 , 我只能說 , 你們只看到字而已,沒看到字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