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車道1步錯 女拋飛燒死


isdera wrote:
2.他沒要故意擋紅車,
只是一時恍神開太慢,發現後趕快加速,
但他還是比紅車快,
而且紅車連方向燈都沒有,說真的,
白車會刻意減速閃回中線,那我要說他讚!
沒有的話,我真的不意外耶~


可是,您已經完整的說出高速公路龜車的特性
而且是最讓人肚爛的一種

一旦發現被超車,就立馬加速併駛,不給超車或切入。

相不相信,大家都在說紅車不夠快,今天紅車若加足馬力直噴到150以上
內龜一樣會加速並行。

小宸宇 wrote:
可是,您已經完整的...(恕刪)

我知道!
遇到這種機歪,
心裡很X的感受大家都瞭!
但回歸事實是,啊他就比我快啊!
啊他比我快,我要怎麼說他是龜車要他讓我!?
就算是他要玩我,他還是較高速的車啊~
人生是這樣的,
我會摸摸鼻子,暗X幾句結案~
小宸宇 wrote:
可是,您已經完整的說...(恕刪)


如果紅車加速到150以上
白車還併行
那紅車是不會減速讓白車先過嗎?

等他過了再加速超他不行嗎!?
一定要威嚇逼車硬剪線??

要知道威嚇硬剪線如果對方不讓
除非車身重量比對方重非常多
不然通常是剪線換車道死的比較慘
(慣性與基本力學)

原因很簡單因為車身處於不穩定狀態

今天C車根本就是腦殘屁孩,完全搞不清楚狀況致大眾於危險中
(這種人抓到方向盤大概就誤以為自己是洗拿,問他初中的重力與加速度是啥他大概也不知道吧!)
佔用超車道的令人不屑
亂換車道的令人不齒

但是.......

根據多年前交通部運研所(還是國外?)的研究顯示

非車多而造成塞車的最主要原因是車速不一致
車速不一致的最主要原因是頻換車道
頻換車道最主要原因是超車道被佔用

所以清空超車道是該研究的主要建議

結論:
柿子挑軟的吃(清空超車道),可是還是硬到吞不下(超車道依舊爽爽佔用),
苦果大家慢慢嘗吧

可憐的是這次出事的不是佔用超車道,也不是亂換車道
唉 RIP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CUFOX wrote:
若我實際速度是最高...(恕刪)


所以我才說,有這種觀念的人太多,駕駛素質提升不可能


你一下說在內線接近最高速限就能一直開
(不要說法規上就是錯的了,高速公路上的告示路牌你肯定也看不懂!)

又說內線沒有開到最高速限的肯定不是你

再說每個人的速度表都有誤差

要出來戰,文章請注意一下不要自打臉了,這是基本


不要說什麼超速,速限110的路段,我只要定速超過100

就能在中線經過一堆內線車了

再說有人定120,經過測速照相的時候只要沒被拍

那他法律上就是沒超速了(他錶速120搞不好實際剛好110)

不管怎麼樣

有沒有超速是由執法單位認定,不是你!

有沒有超速是由執法單位認定,不是你!

有沒有超速是由執法單位認定,不是你!

他有沒有超速違法,自然有執法單位去監督他

但自以為沒超速就佔用超車道,其他車道明明也沒什麼車就是要佔用超車道

只不過是舉證困難,所以執法單位沒在抓而已,就自以為是對的了



像你這種人應該能回答為什麼有人就是那麼愛佔用超車道

超車道有什麼魔力嗎?



回到這件事故,C車真的很不可取

我想他應該是被A車弄了以後
(不管是在拍攝之前就緊跟在A車後不斷不爽龜車佔用超車道)

或是終於切到中線以後,不知道什麼原因不趕快超過A車

但我想C車有可能全部注意力都在A車上

以至於最後自己反應不及,而害到B、D車


在路上就算再度爛,自身的安全還是要顧

遇到行動智障,就遠離他就好了,所謂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因為度爛把自己搞到這麼危險,還去害到別人

行動智障根本一點感覺都沒有,何必呢?
如影隨行 wrote:
能以最高速行,跟一直...(恕刪)

內線叫超車道,不是超車專用道,
它可不是超車單一功能。
超車可用,
最高速度的小車可用,
車流量過大時,分散車流可用。
沒有人的車速是絕對精準的,
只能說,要用內線速度開快點,
後面有車,若有安全距離,能讓當讓。
維持順暢的車流才是超車道的意義。
deapblue wrote:
不要說什麼超速,速限110的路段,我只要定速超過100
就能在中線經過一堆內線車了
再說有人定120,經過測速照相的時候只要沒被拍
那他法律上就是沒超速了(他錶速120搞不好實際剛好110)
不管怎麼樣
有沒有超速是由執法單位認定,不是你!
有沒有超速是由執法單位認定,不是你!
有沒有超速是由執法單位認定,不是你!
他有沒有超速違法,自然有執法單位去監督他
...(恕刪)


我國現行法規 , 高速公路的內車道是允許法定最高速限行駛不必讓的(有特定條件) .

把您上述的"超速"換成"佔用內車道" , 不是完全適用 .

有沒有佔用內車道 (是否違法)是由執法單位認定,不是你!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應該很多人並不清楚的知道世界各國(包含台灣),為何都要把內線當成超車道吧.....
正常在車流不大無需要使用到內線時都不能一直行駛於內線車道的,縱使你已經使用最高速限行車了!
所以說,在車流量不擁擠時,內線就是超車專用道並不為過!
要超中線請往內車道加速行駛超越,超越過後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就必須再切回中線車道...
看到小賢子 wrote:
內線叫超車道,不是超車專用道,
...(恕刪)

法規本來就沒有將超車道區分超車專用道, 超車優先道
超車道就是超車專用道, 也就是超車優先道!
依法論法,應有法律依據 ! 法規並沒有"超車專用道"?一詞

"超車道"路權為超車, 超車者依法被分配去使用超車道
最高速限並非排除在其他車道使用!
"最高速限"並不是"路權"!
而是"進入超車道之後"的速度限制!

看到小賢子 wrote:
它可不是超車單一功能。
超車可用,
...(恕刪)

看不懂 "它可不是超車單一功能"
法規並無"超車優先道"這一詞

"超車道"路權為 超車
法規寫的就是超車道,沒有第二種寫法了
無法律依據,不宜將"超車道"自行認定為"超車優先道!"要有法條依據!不宜憑空想像

超車道的路權為超車
"取消超車道"則是在另一個條款,當交通壅塞,車距不足時取消"超車道"! 而且是"最高速限"一起同步取消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二項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看到小賢子 wrote:
它可不是超車單一功能。
超車可用,
最高速度的小車可用,
...(恕刪)

這是不可能的事, 不可能將-最高速度╳(法規為"最高速限")的小車和行駛的車道(超車道)切開

1.但書法規不是"最高速度", 法規是"最高速限"(不是速度快取得路權! 這是一個"速限"多少的設定)
2.由於"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內側車道 = 超車道
所以,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超車道) =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超車道"(內側車道)

沒有能行駛的車道, 那來的最高速限?
沒有路權? 這台車要在那一個車道上創造出"最高速限"行駛?
必須先有路權, 進入內側車道(超車道)之後, 才可能在超車道上跑出"最高速限"!
不能本末倒置
路權不能先上車後補票!
豈能無路權闖入內側車道(先上車),再跑出"最高速限"(後補票)?然後宣稱自己有路權?

法規是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超車道)",要整句讀完! 不能斷章取義
最高速限行駛於超車道, 這兩者無法切開!

不宜將但書倒推解釋, 這違反法律但書原則
亦不宜擅改法規為法條沒有的"超車優先道"

看到小賢子 wrote:
車流量過大時,分散車流可用。
...(恕刪)

分散車流? 這不就是 "超車"
車流量大,則更須要超車
超車道的車流可以不斷越過中線車, 到中線車道的前方去行駛, 前後車互換位置! 這就是超車Overtaking !

超車道和行車道的車流密度是相互影響的
行車道少輛車, 超車道就多一輛車, 不是一樣嗎?問題在車流擾動
超車完就離開,到行車道的前方, 比起後來因為內車道壅塞才離開,又多一次車流擾動

荷蘭就是執行 "超車後就離開"
由荷蘭A9 Autobahn 的統計得知 左右車道的利用率, A9是單向雙車道(只有左/右二條車道)
由於法規的規定, 在每公里10台車之內 , 由原本全數行駛於右車道, 開始往左車道增加
當車輛密度,每公里車數大約15時, 左右車道的利用率達到 50% 對 50%
隨著車輛密度增加到20車/km或更高,就穩定保持在 左60% 對 右40%的比例
左車道的車速快,所以容納的車數,可以高於右車道達1.5倍
超車道能提供的車流量, 高於行車道


在車數少於40車/km, 車速快可以創造較高的車流量
但是若車輛密度高於 40車/km , 無論設定的車速為多少,居然車流量都是相同的
在車多時, 調高速限, 並不會增加車流量 ,因為根本沒有車距能行駛, 調高速限是無效的。

車輛密度高於 40車/km , 車流量就會隨著密度增加而遞減
超車道必須少於20車/km,超車完就離開,才能發揮超車道的功能, 讓它保持在 F 自由車流, 這樣可以有 2000輛/h /lane的車流量 , 如果掉到 S 同步流,最多只有 1200輛/h/車道

統計資料也可以看出, 車輛密度在20車/km 之內 , 會照著法規的規定變換車道
密度增加,車輛密度增加到20車/km, 車輛隨機變換車道(那裏有縫那裏鑽)的比例就大增
但是變換車道會擾動車流
所以超完車就離開,行駛到行車道的前方, 最不會擾動到車流


看到小賢子 wrote:
沒有人的車速是絕對精準的,
只能說,要用內線速度開快點,
後面有車,若有安全距離,能讓當讓。
維持順暢的車流才是超車道的意義。
...(恕刪)


每台車錶速都不同, 誤差高達15km都是合格的錶, 絕對車速多少公里真能分出"快慢"嗎?
超車是一種車速高於中線的"相對車速"
這種 "相對車速" 才能確保 維持順暢的車流 !
有ESP真的有效果,重點是輪胎也是要正常,或許有人會說一堆路上雙B也會失控打滑,但是也要想說輪胎如果不定期更換,輪胎老化沒抓地力,ESP也沒辦法發揮作用,而且車子沒好好保養ESP也有可能會故障,會開雙B的人,不是人人都有錢。
我是支持政府增加法規加制安裝ESP,也要多加一條法規6年以上輪胎需強制換掉,因為三寶無法預防,必需要這樣做
這新聞影片有測試ESP的效果大家可以看看http://youtu.be/XZKWnQeh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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