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la wrote:
支線有車, 把油門鬆開 或預防性放到煞車踏板, 就被請下車?
怎麼有一種 防禦性駕駛 比不過 路權?? 那如果是一隻袋鼠站在支線, 也都不用預防或閃避齁!!!?

你說的是風險
若有車應讓路卻無減速跡象
或有孩童/動物, 行為無法預測
那麼基於風險評估應採取對應措施

他說的是路權
支線有車, 對方沒有路權, 到路口要讓路
正常情況下不應該影響你行駛
假如有風險考量, 那當下要跟考官溝通清楚
否則他只能從你的行為來看你對路權的判斷

風險和路權都是紐西蘭路考重點
若認定你不懂其一, 下場就是重考

另外路考時車是你的
真人快打, 實彈上路
所以就算打你槍, 考官也會很客氣請你開回去
要下車也是他下車, 放心吧

chinan66 wrote:
我看到這裡也覺得怪怪的。
後面V大有說,這結果就是順的時候很順,碰撞的時候很嚴重。
開車出門,不是全身而退,就是全毀,好像也不是我們要的。

是嗎? 我怎麼覺得這正是我們需要的?
闖紅燈, 不讓路, 根本撐不過幾個路口就會被收掉
不像某些地方積陋成習... 紅綠燈形同虛設
個人積分: 87, 不能再高了 www.flickr.com/photos/inunu
inunu wrote:
是嗎? 我怎麼覺得這正是我們需要的?
闖紅燈, 不讓路, 根本撐不過幾個路口就會被收掉
不像某些地方積陋成習... 紅綠燈形同虛設

可是我不想跟他同歸於盡啊!我希望我能平安回家。

herblee wrote:
(小型車、不堵塞、...(恕刪)

(小型車、不堵塞、最高速限) 是小型車在內側車道的有條件 速限規定 , 這是一項遵守義務,「非超車」時必要的條件!

有沒有路權早在上國道時就已經決定了!
機車、自行車就沒有國道路權,無法上國道!
國道有大、小車之別,左快右慢是用路規定,所以才有車道、車速分流的差別!


看到小賢子 wrote:
(小型車、不堵塞、...(恕刪)

超車道本來就是「左快右慢」的規定
現在是有人在內側車道偏偏想開的跟中線一樣速度
甚至比中線還慢
才能蓋大樓嘛
看到小賢子 wrote:
(小型車、不堵塞、最高速限) 是小型車在內側車道的有條件 速限規定 , 這是一項遵守義務,「非超車」時必要的條件!
.(恕刪)

沒辦法了 ! 完全沒有 權利 和 義務 概念
路口綠燈亮才能通行(路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遵守義務)路口
一旦弄錯但書規則, 倒過來就變成
"遵守速限行駛"(義務)闖紅燈(違反路權) ? 這叫 「非綠燈」時必要的條件????????

看到小賢子 wrote:
有沒有路權早在上國道時就已經決定了!
機車、自行車就沒有國道路權,無法上國道!
國道有大、小車之別,左快右慢是用路規定,所以才有車道、車速分流的差別!
.(恕刪)


錯得很離譜 , 完全弄錯"通行權" 和 "路權"
把通行權當成路權 ? 沒辦法了 !

台8線西段谷關至德基臨37便道(中橫公路中斷處),開放通行時間依序為五個時段(07:00、12:00、16:30),管制單位會在放行時間到達時,將現場等候車輛一次放行完畢後再行封閉(只限當地居民、公務、救援單位使用,需有通行證)。

通行權 和 路權 混淆
錯以為 路權早在上"管制道路"時就已經決定了?????
錯以為沒通行證, 沒有通行權叫做 沒有路權,以為是"沒有路權"而無法進入管制道路?
於是以為拿到通行證 就等同是 路權 ? 於是 在這段路上, 就沒分支道車 和幹道車 ? 全部都有路權 ?????
進入這段路的車全都拿到通行證, 全都有通行權, 錯誤說成全都有路權? 沒區分幹道支道通行次序? 是都要撞在一起嗎?

這種說法就和 台中地院 恐龍法官 做出 「路權相當」的離奇判決一樣 !
我若開200。後面有車來  我鐵讓
這水準問題
不難
勉勵 wrote:

不用
捷運電梯都知左側讓出。 為何國道不用?
同理心 讓別人方便嘛。我是利他主義者 那妳呢?
勉勵 wrote:

不用
好在您不是我親戚或朋友 不然我真的會覺得丟臉丟死了
勉勵 wrote:

不用

8924132 wrote:
超車道本來就是「左...(恕刪)

因為台灣國道三個車道都是110車速啊!
併行很正常,要抄學德國就要學全套,學半套就會這樣!
herblee wrote:
沒辦法了 ! 完全...(恕刪)

台8線西段谷關至德基臨37便道(中橫公路中斷處),開放通行時間依序為五個時段(07:00、12:00、16:30),管制單位會在放行時間到達時,將現場等候車輛一次放行完畢後再行封閉(只限當地居民、公務、救援單位使用,需有通行證)。

~~~通行是因爲有中斷點才有「通行」!道路若沒崩毀,就沒斷點!
國道主線沒有路口交會!




紅綠燈設置在路口,路口才有紅綠燈,紅綠燈設置在道路,紅燈停,無法通行,路權被管制在道路的「停止線」前!綠燈開放通行,同向車道的車才能主張他的路權繼續行車!

一條道路沒有號誌、沒有交叉路口、沒有車禍、沒有施工、沒有時間管制沒有⋯⋯,是要開放「通行」什麼?
是誰教你有路權就不管幹道支道的?
交通規則對無號誌路口有規範,誰有路口通行權就能主張他的路權優先來通行!


你搞不清楚紅綠燈與停止線的關係就如同你搞不清通行權與路權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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