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la wrote:
支線有車, 把油門鬆開 或預防性放到煞車踏板, 就被請下車?
怎麼有一種 防禦性駕駛 比不過 路權?? 那如果是一隻袋鼠站在支線, 也都不用預防或閃避齁!!!?
你說的是風險
若有車應讓路卻無減速跡象
或有孩童/動物, 行為無法預測
那麼基於風險評估應採取對應措施
他說的是路權
支線有車, 對方沒有路權, 到路口要讓路
正常情況下不應該影響你行駛
假如有風險考量, 那當下要跟考官溝通清楚
否則他只能從你的行為來看你對路權的判斷
風險和路權都是紐西蘭路考重點
若認定你不懂其一, 下場就是重考
另外路考時車是你的
真人快打, 實彈上路
所以就算打你槍, 考官也會很客氣請你開回去
要下車也是他下車, 放心吧
chinan66 wrote:
我看到這裡也覺得怪怪的。
後面V大有說,這結果就是順的時候很順,碰撞的時候很嚴重。
開車出門,不是全身而退,就是全毀,好像也不是我們要的。
是嗎? 我怎麼覺得這正是我們需要的?
闖紅燈, 不讓路, 根本撐不過幾個路口就會被收掉
不像某些地方積陋成習... 紅綠燈形同虛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