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348樓 wrote:
開國道內線要讓超速車嗎? 警察來解惑
若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還要禮讓後方超速車嗎?
國道公路警察局今表示:
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函䆁那一點錯誤, 那裏違反法規? 已經在上面 136樓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287978&p=14#80553081
137樓 說明了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287978&p=14#80553198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並不為真
拿這個錯誤函䆁,只自曝三項事實
(1). 毫無基本路權概念
(a)倒退回蠻荒時代,以爲道路是開快車先槍先贏?佔到位子就能無視法律之路權規定。
(b)居然不知道"路權"有範圍?
(c)錯把"速限"這項遵守義務當成使用權利(路權) , 權利和義務不分 !
(2).未依法行政,公然違法
(a)違反高管規則6,超過16車/公里,最高速限行駛不成立,何來倒果為因的「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其它法規都不是規定??

(b)違反高管規則8,其車道之使用,應依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高速公路全都有設置"標誌", 根本就不是無設置者, 根本不必去看下方 8-1-3 但書規定
(c)違反高管規則11,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標線、號誌指示、(不知道路權優位? 標誌高於規則嗎?)
(d)違反維也納道交公約第十及第十一條 ,
每一車輛之駕駛人應於情況許可範圍內使其車輛靠近順行方向車行道 (Carriageway)之邊沿(edge) 。

靠近順行方向車行道 (Carriageway)之邊沿(edge) 是外側(右邊)的車道 , 不是內側(左邊)的車道。

(e)違反安全規則101條,『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之規定

(3)以下位階的函釋, 去牴觸了上位階的法律及法規命令 , 是無效的




























































































